第92頁 (第2/3頁)
[美]丹尼爾·J·布林斯廷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人口中所佔的比例卻從一八六○年的百分之五十一降到一九○○年的百分之四十三,一九三○年又降到百分之三十八。正如羅伯特&iddot;市倫納所說,&ldo;兒童&rdo;在總人口中的比例從超過一半降到三分之一左右,這使他們&ldo;變得比較引人注目,而且他們的特殊需要也比較容易得到承認。這樣,年輕人也變得更加具有自我意識,相互間也更容易產生認同感,更要求社會把他們作為總人口中一個獨立的型別加以注意。&rdo;作為社會群眾的兒童要求社會給以特殊注意,其原因只是由於他們成了人口中的少數。與此同時,其它種種力量也出了一臂之力,賦予&ldo;兒童&rdo;以新的現實性。各式各樣的人道主義運動‐‐改革監獄,改善奴隸生活狀況,幫助罪犯獲得新生(詹姆斯&iddot;奧格爾索普將軍和喬治亞的建立者們也投身於這個運動)等等,都在獨立革命之後加強了勢頭。十九世紀初,多蘿西婭&iddot;迪克斯等人致力於以人道主義對待精神病患者、盲人和聾啞人。與此同時,有些人則想方設法把救濟院中的孤兒轉送到專門根據他們應享受的福利和教育而籌辦起來的機構。費城和紐約為聾啞兒童建立了專設的收容院。一八二五年,紐約建了一所&ldo;庇護所&rdo;,這是美國第一所主要為少年罪犯而設的機構,隨後其它一些地方也紛起仿效。十九世紀四十年代,美國有了照顧貧苦移民兒童的機構;一八五五年,費城兒童醫院成立了,這很可能是美國第一家專為兒童治病的醫院。
&ldo;教養院&rdo;(refor school)是個美國創用語,意味著一種對待年輕罪犯的特殊方式,這個創用語於一八五九年納入美國語言,從此便出現了犯罪學的一個新分支、一種新的體制和大量描寫&ldo;少年犯罪&rdo;的文學新體裁。一八九九年,伊刊諾伊州制定了美國第一部&ldo;少年法庭&rdo;法(這又是一種美國獨有的事物),及至一九一二年,已有二十二個州成立了少年法庭。一九○九年,西奧多&iddot;羅斯福總統召集白宮會議,討論如何照顧受贍養及被忽視的兒童,這是第一次討論此類問題的白宮會議。一九一二年,商務及勞工部下面設立了兒童事務局,負責&ldo;調查和報告有關兒童福利及生活的一切事項&rdo;。雖然有關童工的聯邦立法被裁為違憲(哈默對達根哈特訴訟案),但各州卻制定了大量此類法律。越來越多的美國人開始把兒童看作一個有著自己的特殊需求和利益的特殊社會群體了。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