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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做法後來稱為&ldo;重述法&rdo;,是不斷重複內容簡單明確的語句的一種巧妙形式,諸如:&ldo;請閱讀《紐約記事》週刊,裡面有科布寫的新小說&rdo;,&ldo;今晚回家時別忘購買《紐約記事》&rdo;,&rdo;茲公佈新聞:《紐約記事》經己出版&rdo;,有時邦納還用六欄把這些內容編成離合同。在第一欄佔兩行位置的第一個大寫英文字母&ldo;l&rdo;是&ldo;茲公佈新聞&rdo;中的第一個字母,在第二欄裡他用英文字母&ldo;e&rdo;作&ldo;每個人都讀《紐約記事》中科布新作的聳人聽聞的小說&rdo;的句首,第三欄則用英文字母&ldo;d&r;作句首,依次用六欄各行的句首英文字母拼成&ldo;l‐e‐d‐g‐e‐r&r;(《記事》週刊的名稱)。為避免讀者疏忽,還在每欄上部印了標題&ldo;離合詞《記事》&rdo;字樣。一八五八年五月六日重述法發展到了高峰,邦納創造了截至當時為止報紙上出現的最大廣告。他在《先驅報》上用七版篇幅重複同一廣告內容,即多產作家埃默森&iddot;貝內特將出版新的連載探險小說。
邦納很快就名聲大振,一是因為登出來的廣告本身替他作了宣傳,同時也因為關於他用於廣告的經費和廣告技巧的傳聞使他大大出名。據傳,《記事》週刊曾有一個星期用在廣告上的費用達二萬七千美元;它每年的廣告預算是十五萬美元。結果,邦納所得到的報償就是把他那四分錢一本&ldo;刊登第一流文學作品和傳奇小說&rdo;的週刊發行量增至近四十萬冊。他向美國的廣告客戶表明,陳規舊套的鎖鏈是如何被砸爛的。正如廣告史學家們所指出,邦納的重述體例可能是後來口號式廣告的先驅。十九世紀後期,廣告客戶們都採用簡短的口號,諸如&ldo;請用薩波利奧肥皂粉&rdo;之類令人印象深刻難忘的疊句,使美國公眾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能看到;而這都是早期邦納在反對小號字型準則的鬥爭中取得的成就給人們帶來的好處。
邦納的重述體例被廣泛地仿效。實際上,用許多小號字組成大字母己成為貝內特的《先驅報》的商標了。小號字型準則作為維護報紙&ldo;尊嚴&rdo;的一種辦法已徹底失去效用。但是,普遍運用大號字型和各種花式字型,井打破報紙呆板的分欄框框,以使廣告的排印得到解放之舉,卻進展得出奇地緩慢,而布雷迪、邦納等人也是無意中使人們看到,在版面上留下空白處是頗能引人注目的。儘管早期的成藥廣告和劇院海報偶有使用大字型和插圖,但是較為自由的廣告新技術直至十九世紀將近結束時才得到普及。
最大而最有進取精神的百貨公司在使用報紙廣告醒目字型方面走在前列,這決不是偶然的。這些百貨公司需要在一個小地區吸引大量顧客,因此當地的日報便成了最好的宣傳媒介。正如上文已經提到的,沒多久百貨公司便成了大城市日報的支柱。在美國,帶頭的是梅西百貨公司、洛德暨泰勒百貨公司以及沃納梅克百貨公司。十九世紀五十年代在巴黎出版的《辯論報》刊登的廣告出現過三英時高的字型(七十二號字),這種鉛字比美國報紙上任何字型都大。而梅西百貨公司廣告欄首的五角星(後來成為該公司的商標)有一段時間則一直是用許多小號字組成的。到一八六五年時,梅西百貨公司已開始在其廣告中用大號字了。洛德暨泰勒百貨公司(此時已用三十號字署名)更同梅西百貨公司一起反對報紙廣告只能用小號字的規定,這兩家百貨公司還打破了分欄的規矩,用雙欄合併的篇幅刊登自己的廣告。一八七九年,沃納梅克百貨公司用一整版篇幅刊登一家零售店的廣告,據說這在美國日報中是破天荒的。到十九世紀八十年代,百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