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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牌坊門,他一眼便看見一座白石的小橋上,一個青年抱著畫板,背靠著橋墩,好像正在寫生。
那個身影……簡直太熟悉了。熟悉到他的整個身體都悸動起來。
「南雨……雷南雨──!」
李銘心沒有任何遲疑地,就大聲喊了出來。
兩年了,他找了雷南雨整整兩年。
七百多個日日夜夜。
終於……找到你了。
這一年,李銘心已經二十六歲。距離他初次遇到雷南雨,已經過了十六年。
十六年,像烏龜一樣爬過來。快十年的時候,從陌生人終於氣喘吁吁爬成了朋友,然後在哥們的位置上,反反覆覆跌跌撞撞又爬了六年。
雷南雨聞聲回過頭,陽光打在他的臉上,這個人即便只是微微露出吃驚的表情,也一如記憶中一般生動燦爛。
……
這簡直是一場漫長的烏龜版的夸父追日。
如果一直向著那太陽爬,是不是終有一天,可以爬到頭?
再給我十年,再給我二十年,還能夠……更進一步嗎?
李銘心想著,卻已經掩藏住了兩年的焦急、疲憊、心碎與不安,擺上了花花公子玩世不恭的笑容,走上前去。
「雷南雨,你可讓人好找啊!」
第十七章
兩年多了,雷南雨一點也沒變。
甚至連性格都還是那樣,仍然不是個愛記仇的人。
對於兩年前傷他至深,讓他走投無路不得已拋下所有的一切,躲在這個沒人認識的小地方舔傷口直到現在的前哥們兒兼前情敵的到訪,雷南雨表現出了極其良好的素養。
他作為地主,對於李銘心的蒞臨指導,表示了熱烈的歡迎。
雷南雨一向不知道該如何去長久地恨一個人,或許是因為他這輩子從來沒有遇到過太壞的人的緣故。對他來說,過了兩年的隱士生活後,難得遇到個以前的熟人,哪怕是曾經結過樑子的,好容易他鄉遇故知,也挺讓人意外驚喜的。
不管以前怎樣,終究已經過去了,杯酒泯恩仇吧。
在雷南雨租的帶露臺的小房子客廳裡(小地方房價便宜,一點點錢就可以住得不錯),兩人回憶往昔,酩酊大醉,然後……
然後當然什麼也沒發生。
只是雷南雨沒想到,李銘心會就這麼沒臉沒皮地賴著不走了。
對。帶進門就趕不出去了,李銘心就這麼大模大樣地在他家住了下來。
明明只帶了一隻小小包,一副輕裝上陣過來旅遊的狀態,突然就說起什麼「小城風光好,與世隔絕,桃源仙境,讓人欣羨」,繼而就表現出了對大城市繁華忙碌壓力山大的生活極端的逃避和厭世的情緒,各種抱怨自己工作學習如何煩悶如何不順心,搞得雷南雨還得倒過頭來安慰他。
不過,這李銘心帶來的東西還真奇怪──身份證,銀行卡,大學和研究所的畢業證、簡歷以及介紹信。
明明是輕裝上陣,關鍵文件一應俱全。
帶著名校醫學院研究所優等獎學金生的學歷背景和知名醫學院導師、京城知名主任醫生的推薦信,李銘心入住小縣城三天,便成功地被這所小縣城的醫院熱情接納。
有了工作,再加上雷南雨的家離縣醫院只有不到一站路的車程,走路十五分鍾──李銘心在雷南雨家,就住得更理所當然了。
對於李銘心不交房租的莫名其妙入住,家裡莫名其妙多出一個人的事情,雷南雨!沒有非常強烈的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