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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款就可以去門店替換。
但是,喬布斯低估了大多數普通消費者對財產所有權的佔有慾…望,他低估了大多數吊絲希望擁有一部好手機的產權的動力,所以那種套路不是很成功——而我們初音,改良了喬布斯那套做法的表述話術,從租賃,變成了折價回收舊手機,實際上起到了服務租賃的商業效果。”
顧莫傑說到這裡,人人都懂,只是覺得他講解得太細了。
大家都好歹是懂點兒經營常識的。
“所以,任何好的公司,都應該腦子裡有一根弦。如果可以賣服務,那就不要賣產品。客戶要享受的是產品背後帶來的效果和好處,而不是佔有那樣東西本身。客戶買電鑽是為了要牆上的洞,而不是那個重不拉幾又佔地方的電器。而網路文學就更是如此——客戶要的是知識和爽,從作者的大腦,到讀者的大腦,而不是書的物理實體,如果他們要的是物理實體,為什麼不去囤積紙質書?“
“顧總,您說的這些我們都知道。可是,要怎麼強化‘賣大腦到大腦的服務’呢?我們現在的經營辦法,除了名義不對,別的並沒有什麼問題啊。”
一群膽大不怕炒的勇士,本著廣開言路之心,勇敢地提出了質疑。
“當然有問題!”(未完待續。)
第88章 辣雞妙用存乎一心
“如果我們把自己定位為賣書的,尤其是賣的電子書。那麼,因為我們沒有賣任何物理實體,所以我們會想當然地認為,我們創造的價值就是電子書的文字裡所負載的那些思想內容。
而思想內容要怎麼體現價值?毫無疑問是靠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靠著作權,靠著作權中的‘複製權’,來保護我們的利益,來實現我們的利益——一本書,被作者寫出來了,然後在網站上被儲存,複製到千家萬戶的電腦或者手機螢幕上,在這個過程中,享有複製權的人收取一定的費用。只要我們認為我們是賣書的內容的,我們就擺脫不了這個窠臼。”
顧莫傑這段話,氣勢可謂振聾發聵。至於內容麼,在無數腦子沒有轉過彎來的人眼中,無非是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
“顧總說得好對啊,可是怎麼聽起來都是廢話?”
“剛才我們說賣ip改編權了,他又說那不是重點,有別人操心。怎麼一回頭又說不能盯著賣書的內容本身?”
“看來大家並沒有反應過來我真正要說的意思。這樣吧,我再問一個簡單一點的問題,引導一下。”顧莫傑並不在乎這樣的反應,“大家說說看,誰學過歷史,誰知道稿費或者說版權費是什麼時候出現的?是人類歷史古已有之的麼?”
這個問題相對簡單一些,一群編輯紛紛看向了歷史頻道的同行:那些人經常稽核歷史穿越文,肯定這方面知識比較豐富吧。
其中一個歷史類的編輯站起來:“應該是古已有之的吧,至少一千年以上。當然更早就不好說了。”
顧莫傑眉毛一挑,似乎抓住了一個可笑的錯誤。
“你是說,至少一千年前,就有版權費一說了?有證據麼?”
歷史編撓撓頭,想了想:“有,原先審過一本唐宋時候的穿越小說,還是個大神作者寫的,他和我交流的時候給我看過原始證據,那個年代的人在社會商務活動中,就已經給‘潤筆’或者‘潤格’了,只不過不叫稿費或者版稅這種現代名詞。”
顧莫傑一聽就笑了:“潤格等於為著作權所支付的費用麼?你在開什麼玩笑!你這個工作是怎麼做的!”
“怎麼?有什麼不對麼?潤格就是稿費啊,顧總該不會是不懂古文吧。”一群小文藝嘰嘰喳喳地竊竊私語,八卦之火猛冒,似乎為抓住了大領導的無知而竊喜。
“潤格當然不是著作權使用費——別以為我是咬文嚼字,也別以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