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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岡山縣警察本部
磯川常次郎警官 親啟
信封的背面則寫著:
倉敷市下津井
淺井春
寄信人的字跡十分娟秀,信封上郵戳的日期是六月十六日。金田一耕助緊閉雙唇,反覆看著信封上的字跡。
過了半晌,他開口問道:
“信封上的六月十六日,是指今年的六月十六日嗎?”
“當然,這封信是在六月十八日送到縣警局本部,那天我剛好出差,沒有到本部上班,所以等我看到這封信的時候,已經是十九日中午,也就是距離現在五天前的事了。”
“我可以看看信的內容嗎?”
“沒問題,我帶來就是想請你看看。”
金田一耕助從剪得整整齊齊的信封裡抽出招成四摺的信紙,信紙一共有三張,但是都沒有寫上頁次,只在信紙第十行的地方畫了一條橫線。
信的內容如下——
磯川常次郎警官大鑒:
當您突然接到一個素未謀面的女子寫來的信函時;想必一定感到十分困惑吧!很抱歉給您帶來困擾,還請您多多包涵。
事實上,以前我就經常在報紙上看到您的大名,因此自我遇到這件事情時,第一個想求助的物件就是您,請不要忽視我寫的這封信,並請您務必看完它。
我目前在下津井住屋的前半部開設一家藥房,至於我的本行前是替人招魂;在下津井,人們都稱呼我為“降魔女巫”。
或許你會覺得從事這種工作很神秘,但事實上,我也會有許煩惱和秘密,自己也經常感到莫名的恐懼。我想,這都是因為二十年前我犯下一件罪行的關係。
所以,警官,求求您務必助我一臂之力,不論用什麼方式贖罪我都願意。
坦白說,現在正有人想置我於死地!我已經命在旦夕了……因此,自您接到我的信之後,請您一定要儘速來下津井一趟,有一件複雜的事情我一定要當面告訴您。
六月十六日
罪孽深重的愚婦
淺井春
三張信紙中,只有最後一張寫著淺井春名字的字是在欄框外面,其餘的字全部規規矩矩地寫在欄框裡。
儘管她的字跡有些凌亂,不過在每段文字的開頭處都記得空一格,標點符號也都標示得非常清楚,足見她是一位非常有教養的女子,和金田一耕助印象中從事女巫這種行業的人有很大的差別。
“原來如此,那麼你一接到這封信之後就立刻趕來這裡嗎?”
“這個嘛……金田一先生。”
磯川警官苦笑著搖搖頭說:
“當我開啟這封信時,已經是十九日中午的事,而且我當時認為這封信的可信度不高,因此決定第二天再到這裡一探究竟,沒想到卻遲了一步……
唉!如果我一看完這封信便立刻趕過來,或是打電話給兒島警局,請他們派人保護淺井春就好了。因為我一時輕忽這封信的重要性,才會導致這樣的局面……後來我綜合醫生的鑑定和附近住家的說詞,發現兇手犯下這起兇殺案的時間是十九日晚上十點至十二點左右。”
磯川警官說完,又面色凝重地嘆了一口氣。
“這樣一來,死者在信中提及的‘二十二年前所犯下的罪行’,不就永無明白之日了嗎?”
“是啊!唉……要是我先聯絡兒島警局就好了,這回我簡直將本部的臉都丟光了。”
磯川警官此刻的心情非常沉痛。
“你也別再自責了,換個角度想,如果不是你二十日早上立刻趕過來這裡,說不定這件命案還會再拖延一陣子才被人發現呢!”
“你這麼說也有道理,只不過這件命案原本是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