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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民國二十年六月八日上午九時三十分
小薛又在心裡告誡自己,不要盯著她看。他是無師自通的盯梢專家,他一個接一個更換跟蹤目標,現在是船舷旁的那個女主角,可他想不出那到底是哪部電影。
要走在另一邊,絕不能走在與目標同側的馬路上。不要跟在目標背後,那樣,他們反而更容易脫離視線。走到街道對面去,與目標保持平行,可就算這樣也很容易被發現。街上每個人的眼神都在鄙視你。你不由自主就偷偷摸摸起來,你連大大方方點根香菸都不敢,好像隨便什麼動作都引起跟蹤目標的警惕。
他完全可以離開,坐火車去南京,坐小火輪去蘇州。南京更好些。他甚至可以在南京找件事做。可他很快打消這個主意。他又能去哪裡?他身上有半個法國人,半個廣東人,還是個私生子。混血的亞洲城市才是他的故鄉,這些城市才是私生子的故鄉,香港、西貢、上海。可去香港和西貢也不解決他的問題,那還是他們的勢力範圍。根本原因在於,他不想動彈,他早已習慣這個城市,好像是它的寄生物。
渾身散發咖哩味的馬龍督察說喜歡他。馬龍班長告訴小薛,說他是新成立的法租界警務處政治部特務班長。他對小薛推心置腹,說他在法租界警務處一干就是七年,始終不能得到上司和同儕的賞識,這反倒讓他變成警務處最廉潔奉公的西探。他看不起別的警務人員老是往賭場妓院跑,和幫會分子打得火熱,所以別人也不拿他當回事。直到薩爾禮少校升任政治處長。他說少校是個好人,只要小薛做好這件事,少校會照顧他的。
他怎麼可能不害怕?他們說這是一幫軍火販子。他一直想不明白,為什麼就不能狠狠心逃出去。此刻,就在他險險被人家發現的一瞬間(昨天下午到現在這種情況已發生過好幾回),在他趕緊扭頭,轉彎,走進一條弄堂,又轉入弄堂底部的橫弄時,忽然有一句話從他腦子裡蹦出來:生是租界的人,死是租界的鬼。絕妙的格言,可以寫在他自己的墓碑上,最好用一張紙條把這句話寫下來,放在錢包裡,如果他橫死街頭,希望有人會把這句話跟他一起埋到地底下。
昨天下午離開禮查飯店,特蕾莎把車開到西僑青年會門口,他們倆一起下車。在那裡分手,她進門,他朝馬路對面走去。
三十秒鐘後,他想起人家要他辦的事。他轉回頭來,悄悄跟在她身後。跟著她走進大樓(虧得西僑青年會從去年起向就華人開放)。
她走進更衣室,他從另一條通道走到游泳池角門邊。剛進六月,氣溫並不十分適合下水。池裡沒幾個人。他看見特蕾莎在水裡忽隱忽現,就像是一條渾身綠白斑紋的魚,泳衣的裙邊在水裡漂浮,就像是一種水生植物。她的腿在水裡蹬踏擠壓,就像是還在禮查飯店的床上。這一瞬間,他實在想像不出她的危險之處。她快活地在水裡戲耍,快活地把自己灌醉。
可那個傢伙突然出現。一看到這個人,他就開始生氣。
毫無疑問,這是個壞朋友。他猜想所有這一切都是這傢伙的主意,他認識這類人,他只消一眼就能識別這種人。一定是他引誘特蕾莎的,要不然,她一定還好好地做著她的珠寶生意呢。他先是引誘她做這種危險的生意,接著又引誘她‐‐他猜想他們一定是上過床的。特蕾莎水淋淋爬上岸,他抓起毛巾幫她擦乾,特蕾莎毫不在乎,提起左腿擱到椅子上,而他居然就拿毛巾去擦她的大腿,就好像他是她的情人,就好像他是在假裝獻殷勤。
這個人站在水池邊,跟特蕾莎說起話來,熟悉得像是認得幾百年的老朋友。從前天晚上到現在,他頭一次覺得馬龍督察讓他幹的事情並不壞,壞的是這個傢伙。他當即作出決定,他要扔開特蕾莎,去跟蹤這個人。
這個人從潘彼得洋服店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