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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她說,她也有過一次動感情的時候,那是2003年夏天,她去咖啡廳喝咖啡,在吧檯認識了一個十六七歲的小夥子。他是咖啡廳的正規服務員,家裡沒錢供他上學,就一個人跑到深圳來打工了。小夥子唇紅齒白,一副純真老實的模樣,第一眼就討她喜歡了。從此,她經常來這裡喝咖啡,找他聊天,然後請他喝咖啡,再後就是把他帶回了自己的出租屋。一個多月後,她把自己當時身上所有的錢都給了他,叫他回去繼續唸書,如果考不上大學,就拿錢去做點小生意,反正不要再出來打工了。小夥子說:將來我一定會再來找你的。她說,好。可等他一走,她就把手機號碼換了。那個晚上,她大醉一場。在身體飛揚的時候她仰望著這個燈火輝煌的城市,流著淚聲嘶力竭地喊:“想再見面?下輩子吧你……”
她的同事中,有的除了養“小白臉”,還沾了另外一個“白”:吸毒。但在這件事情上她一直沒有被拉下水。她說:“不是我不想瘋狂,而是一旦染上這個,‘小姐’就會做不成了,吸粉的人手臂上扎著密密麻麻的針眼,有經驗的嫖客手一摸就知道了。”
還要在這個行業裡做多久?如果有一天不做“小姐”了,去做什麼?她也不知道。她不敢去想,因為一想起來,就是無邊無際的恐懼與絕望。她說,做“小姐”的只有現在,沒有過去,因為過去不堪回首;也沒有將來,因為年齡就是最大的死敵。而現在,一切只是為了“Happy ”,為了“High”,為了過完一天算一天。
歌廳小姐露露自敘的經歷:只要我做“小姐”一天,我就得養他一天。他為我拉皮條,當保鏢;我是他的出氣筒、玩物和提款機……
對於住在北京豐臺區劉家窯小區某地下室的露露來說,她一天的工作時間是從黃昏開始的。這時候她剛剛起床、逛街回來或者剛結束一場牌局。化完40分鐘的妝,然後提起手提袋向1000米以外的“××歌舞廳”走去。那個手提袋裡裝著化妝盒、身份證、暫住證,通常還有避孕套。
露露說,如果從歌廳門口走進去,就會看到一幫服務生,全部是清一色的男小夥,女的不要。他們不僅要長得帥,還得帶有一股“黑道氣”,讓人一看就知道不是好惹的。平常,他們幹些為客人端茶送水、介紹小姐等雜活,碰到有鬧事的客人,就成了歌廳養的一群打手。
幾乎每個服務生都會與歌廳裡的 “小姐”們“談戀愛”,他們同居,互相管對方叫老公老婆,親密得像是一家人。但實際上卻是一種相互交換和各取所需的關係:服務生靠著小姐吃飯,小姐靠著服務生撐腰去爭風吃醋,打架鬥毆。這些帥哥小白臉先是一味地甜言蜜語哄騙小姐們的錢,然後揮霍一空,然後再向小姐要錢。等他們厭煩了,就會甩掉這個小姐再靠上一個更加年輕漂亮有錢的小姐,週而復始。
被露露稱為“老公”的張勇(化名)原先也是歌廳的服務生。照片裡,這是一個金黃短髮的瘦高個男子,20多歲,人長得很精神。露露說,去年8月份,她第一次來到這家歌廳上班時,就被他給“盯”上了。他一邊跑前跑後地把露露介紹給歌廳經理和領班,一邊前前後後地告訴她這裡的生意情況、“小姐”和客人的情況,大獻殷勤。最後居然還把露露成功地推薦給了一個他認識的客人,讓她“一來就坐上了臺”。晚上下班的時候,露露走到他面前對他笑了笑,沒想到他直接就摟住了露露的肩膀,一路跟著她回到出租屋裡。
幾天後露露才知道,“老公”張勇就是靠女人吃飯的,專門對歌廳新來的“小姐”下手。而這次靠上了她,他連班也懶得去上了,整天不是在家睡大覺,就是和一群狐朋狗友打麻將賭錢。
但露露也覺得無所謂了,她本來就沒對他抱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