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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來自國內的質疑,主要以顧頡剛先生為主,他們發現商朝的甲骨文中從無夏朝的記載,甚至連&ldo;夏&rdo;字都沒有(很不巧當時一年只分春秋兩季)。所謂夏朝,只存在於商朝的再下一個王朝‐‐周朝人的記憶中。不過周人的記憶又是如此清晰且成體系,夏朝的故事並無明顯破綻,比《竹書紀年》邏輯性還更縝密,孔夫子、太史公都毫不質疑地記載了夏朝的存在。顧頡剛並不斷然否認夏朝的存在,只是提出自己的質疑,並給出一種猜測:夏朝並未存在過,五帝之一的帝嚳開創的王朝就叫商朝,至紂王共傳承一千三百餘年。那麼商湯也就並非開國之君,只不過到他這兒突然開了竅,大大地振興了國家,並且創製了一套諡法系統,混了個太祖廟號,就被誤認為是開國君主。而即便是顧頡剛本人,也沒有否認有可能是商人羞於談及自己曾臣服於夏朝的歷史,所以避諱了夏朝的存在。
中國國君的公共管理屬性
商太宗本是一個不懂事的小屁孩兒,太宗沒有當好,幸有聖人伊尹輔佐,才延續了商朝六百年的社稷。而漢朝的大司馬大將軍霍光也廢黜昌邑王(劉賀),情況與其類似,被儒家並稱為伊霍,成為名臣賢相的典型。
從這個評價可以看出,儒家傳統觀念對君臣關係的一個重要定義‐‐廢黜不良國君的臣子是賢臣。
這正是中華民族在政治領域最大的一個特色。對所有民族,國君都是國家名義上的主人,但具體形式和實質還是各有不同。其他民族往往強調國家的私有屬性,國土和人民都是國君的私有財產,那麼國君自然享有為所欲為的絕對權威。但世界上沒有真正的絕對權威,只是有些政體下國君的權威性更大而已。而中國從啟蒙時代就確定了國家的公共屬性,雖然口頭上也強調國君的主人地位,但實質上一直將國君作為公共管理者來要求。而所謂臣子,作為輔助管理員,同樣負有公共管理職責,這其中包括罷免不稱職的管理員。這對西方人而言很難理解‐‐國家既然是國君私財,想怎麼揮霍是自己的事兒,臣子怎麼會有廢黜國君的許可權?中國將國君的公共管理屬性拔高,以此超越國君對國家所擁有的私有屬性,以公權力壓倒私權力,才能有順理成章的伊霍之事。後世王朝還發生過國家領導層透過正式公開的會議作出罷免國君的決議,這對於其他民族而言,是完全不可想像的事情。而我們如果不懂得這個道理,將中國皇帝簡單地等同於西式封建領主,以&ldo;獨裁專制&rdo;一言以蔽之,就很難看懂中華帝國的歷史,亦無從真正瞭解中華民族。
商太宗遇到了伊尹這個大聖人,可謂大幸。那麼聖人能否量產定期下線,每個朝代都配一個?對不起,親,聖人不包郵的哦!正常情況下,一個不合格的太宗會立即揮霍太祖打下的大好河山,下一篇就是這樣一個例子。上古三代的歷史雖然玄幻又典雅,非常具有文學的發揮空間,但畢竟史料殘缺且太多存疑。更重要的是夏商周顯然不能稱之為帝國,我們要講的卻是中華帝國兩千年波瀾壯闊的帝國時代。商太宗的這種撞大運在很大程度上掩蓋了太宗朝的重要意義,或許一個失敗的例子更能體現本書的主題,也正是這個失敗的例子,開啟了中華帝國的恢弘序章!
第二篇 二世而亡,帝國成型‐‐秦二世趙胡亥
失敗的例子
事實上,秦二世並未取得太宗廟號,甚至其前任秦始皇也未取得太祖廟號,因為秦朝認為諡號是對政治人物的評頭論足不符合秦朝的法家精神,於是廢除了商周以來的諡法系統。但這並不影響我們將這對父子視為秦朝的太祖太宗,而且秦二世還堪稱是太宗系列中最典型的失敗範例。不過在分析這個失敗範例前,需要樹立一個觀念:一個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