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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讓他坐過來,他並不願意動,我就讓周圍幾個更壯實的鬼佬把他拎到我面前,大把嶄新的鈔票直接往領口裡塞,我揪著他的領帶強迫他給我開口唱歌。
他並不願意唱一個字,也不開口跟我講話,那雙眼睛極明亮,抬起來看人的時候讓我種剮肉般的痛感。
「不唱也行,這你給我喝下去吧?」
我把各種酒和飲料添到一起,做了個深水炸彈,然後做了個請的姿勢。
他盯著那杯顏色糟糕的酒,看著一圈圈晃蕩的漣漪,我不知道他聯想到什麼回憶,反正是個極其恍惚的神情。
「喝了就可以走?」這是他跟我說的第二句話,除了那句「謝謝」之外。
「那得看我心情啊。」我的指甲在皮沙發上來回滑動,他長得可真對我胃口,心口顫抖得在直發癢。
我這麼模稜兩可地說他就不樂意了,可週圍都是我的人,他們把他的手反剪在背後,膝蓋頂著脊背,玻璃邊緣撞在他的牙齒上,磕出清脆的聲響。
我記得他皺起的眉頭,握緊在大腿外側的顫抖的拳頭,還有那繃緊的下頜線,那張高傲的臉在光影之下顯得像個被圍困的肉食動物。
不肯喝一口。
就連要碰一碰臉也不肯,我那時候年輕驕縱,脾氣也很差,拿酒潑他的臉,酒水直接濺進眼睛裡,他看起來狼狽,睫毛沾濕了,眼睛都睜不開。
我離開之前讓他生生捱了一頓揍。特別吩咐過手下人,不準打臉,因為我很喜歡這張臉,其他地方就隨便他們了。
這些我所給予的屈辱,倘若要稱之為追求的話,好像的確是很可笑的。
我把自己這些一廂情願美化太多,我其實根本就不知道怎麼去愛一個人,我比較擅長羞辱人。
我對他做完這些事情也不覺得不好意思,第二天興致上來,就開著車騷擾他,他上午做hoe keeper,一個人遛三四條狗,手上拿著報紙和塑膠袋,我開著車慢慢跟著,能看到他黑色的背影,雖然繩子在手裡握得很穩,可走路明顯比常人要遲緩些,彎腰用報紙撿狗的糞便的時候尤其吃力。
我看到他的嘴角旁邊有一道可怕的淤青。
我感覺到懊惱,不是特地說過不能打臉的嗎?
我跟了李隅一天,看他東忙西忙四處兼職,終於忍不住攔住他,我說你這傢伙到底多窮啊,家裡人不給你錢供你讀書嗎?別幹這些了,要不跟著我吧。
他的嗓子很啞,身上還有快餐店的炸雞味,我站得稍遠了一點,他吐出來的話卻是輕蔑且高貴的,「滾,你算什麼東西。」
我算什麼東西?他看我的目光沒有絲毫溫度,就像看一灘社會渣滓,真是目中無人啊……他也不怕再多挨我一頓打。
從這一天起,他對我說的最多的就是「滾」。
後來我才知道,他原來是跟我同屬一個階級的,留學圈裡都知道,他是跟家裡鬧翻了才會淪落到這個地步。
原來是個落魄少爺,他父親的生意還跟我家有過聯絡,說不定我們小時候還見過呢。
金鱗豈非池中物,我打聽了很多他的事,就知道他肯定不可能繼續這樣下去。我承認自己不是好東西,就因為這個緣故,我對他的態度就變柔和諂媚了許多。
我不再用酒潑他,也不再進行各種明目張膽的強迫,威脅,亦或是張口閉口的「窮」,可他對我一如既往的冷淡。
白天兼職休息的時候,他通常在桌邊發呆,那張俊臉寫滿了讓人看不懂的情緒,悵然若失?還是困惑不解?無非就是失戀,就像只流浪貓本來看到了香腸,低頭走近了,卻又發現那裡什麼都沒有留下的神情。
憂鬱之外更多的就是不解,他像是陷入一個走不出去的數學難題。
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