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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踢出局的。
我跟他是從相識至今已有七年,關係沒有任何實質性進展,甚至連朋友都算不上,只是合作夥伴,是吧?我應當這麼說。
我和他相見在酒吧裡,那時候還以為他是家境一般的留學生,所以才需要在這種地方當侍應生。
我那時候和朋友們徹夜狂歡,因為喝得太多,直接倒在走廊上走不動,他把我扶進包廂裡。我半夢半醒,能嗅到他身上清淡的冷味,似有若無,是讓人無端覺得清醒的味道。
不知道為什麼,我連臉都沒看清,心卻跳得極快,我給他塞錢進口袋,輕浮地拋好幾個飛吻,他低頭說「謝謝」的時候竟都沒發現我趁機把他胸口的工牌摘下來了。
我過兩天就去找他了,把工牌撂在桌上,跟老闆點名要此人來陪。
結果老闆說他請假幾天,回國處理家裡的事情了。
現在我想,阮衿,他那會兒應該是回去找你了吧?
等了將近一週,我終於見到他了。
他的狀態意外地消沉,幾乎所有人都圍著我,只有他像個啞巴一樣在邊緣獨自坐著,手肘撐在膝蓋上,不知道腦子裡究竟在想什麼。
「他為什麼不說話?是叫李隅吧?」我問旁邊的男孩。
「這傢伙消沉好幾天了,應該是失戀了,今天幹完就辭職了,白小姐別生氣,就讓我們陪你吧。」
可是我根本不管這些,一個破陪酒的留學生敢在我這裡拿喬?真把自己當回事了,我長到這麼大沒有被人這麼小瞧過。
捆好的外幣堆壘在桌子上,開上十幾萬的酒,鐳射燈光伴隨著dis的舞曲的節奏四處像機關槍一樣掃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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