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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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出一點藥渣和一小粒極小的灰色晶體。
等到逃難隊的人離開,那顆晶體也沒被發現。
——
有了明元寶的陪伴,明熙過得還不錯。
比如:
寒冷的夜裡,懷裡窩著一隻毛茸茸的糰子,又暖又貼心;
再比如:
明熙揮刀斬下喪屍的頭顱後,一道黃影“唰”地飛上去,爪子左右開弓——屍晶就飛了出來。明元寶顛兒顛兒地咬著屍晶來蹭明熙的褲腿,雙眼猛眨,正中紅心,明熙被萌到了。
又比如:
明熙在戰鬥之後,還沒有來得及找出消毒水和紗布,明元寶就那麼一舔——舔?傷口就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痊癒了。
一句話總結,真是居家旅遊殺人越貨呵護肌膚的必備萌寵。
明熙覺得自己是不是被餡餅砸中了。他單手杵著下巴,一手來回逗弄明元寶。一會兒捏捏它的耳朵,一會兒揪揪它的毛髮。
“嘿,元寶,你是從哪一個山旮旯蹦出來的?還有沒有兄弟姐妹?要不組隊來跟著我混得了。”
“喂,你是怎麼長的,怎麼跟吹皮球一樣膨脹了?”
現在又是一個星期後。
明元寶小朋友每天撒嬌賣萌,明熙勤奮地殺喪屍獵進化獸,日子充實極了。因此,兩個星期後,明熙得空逗弄元寶的時候,驚訝地發現:這個毛團子,竟然壯了一大圈。
難道他還有養寵物的天賦?
明元寶咬住明熙伸到它跟前的手指,小心地磨著牙,明熙也不覺得痛,卻還是伸出食指彈了它額頭一下,將手指縮了回來。
元寶蹬腿撲到明熙的懷裡;熟稔地對著他的脖子又拱又蹭。
這些天明熙也發現了,元寶對他脖子上的平安玉符的喜愛。他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可是也推匯出,這祖宗留下來的東西應該就是這隻小豹子收斂了野性,老實跟著他的原因了。
前世他窩在那個公寓裡整整半個月,而這一世他活動的軌跡變化了,才遇到這隻豹子,也許真的是天意。
有了這一層模模糊糊地認識,他對這隻小豹子倒是多了一分真心。
明熙脫離了逃難隊,不過也沒有要在末世裡當獨行俠的打算。
他也沒有那個能力。
只要遇上大規模的喪屍潮,或者遇上一隻兩隻橙階,甚至是一隻黃階的喪屍,他的小名就得交待出去了。
因此,在到達安全區之前,明熙是想要再加入一些隊伍的。
到達安全區之後呢——
想到這裡明熙心中一片火熱。前世軍區出現過一批很是神秘的人,每當軍區發生喪屍圍城或者其他重大危機的時候,那些人總是能幫助軍區全身而退。後來那些人在軍區裡招收弟子——沒錯,就是弟子。
那些人,是修仙者。
明熙當時也去應招,那些人卻看不上他的跛腳,連靈根都沒有讓他驗。
這只是明熙知道的表面原因,如果他知道他被拒絕還有程容的手筆,怕就不會讓她死得這麼簡單了。
他對那個門派的人沒有好感,只是他在末世一年多,只知道H省軍區那裡有修仙者——哪個男人不希望自己能夠頂天立地?異能者跟修仙者,那可是天差地別的差異!異能者只能將靈氣儲存在丹田中,用完了就沒有了,而修仙者則是綿綿不絕,甚至可能登上仙界!
只要不是胸無大志的人,都會有所偏向。
覺醒了異能的人都是有靈根的,那是毋庸置疑的。接下來他要做的,就是找到修仙門派,得以拜入其中,打通經脈,修習功法——他一定要活得更好!
他想得入神,下巴不期然被元寶啃了幾口,他皺著眉將它拎起來,眼對眼地看著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