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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使我激動不已。
這一天大雨,我在宿舍裡整理巴布山施工部隊採訪筆記,還摘錄宣傳科為我提供的英模事跡材料,喬文亞認為沒有必要,因為這些材料都是列印的,可以選一部份帶走。我向他提出去奠邊府的安排。因為張科長力主喬文亞陪我,這樣就可以避免他再和黎氏娟接觸,時間是治療創傷和悲痛的良藥。我也希望喬文亞去。至於何時去,如何去,這需要和黎東輝商量,原來的一切顧慮都是由於敵機轟炸引起的,那時,奠邊府是敵機轟炸的重點區,夜間行車也不容易保證安全。現在都迎刃而解了。
這一切安排,最好由中間人去協商,這個中間人最好就是喬文亞,更何況黎文英的信需要翻譯我才聽得懂,這也只有喬文亞能夠勝任,但他又不能去見黎氏娟。即使我願意他去,張科長也不會同意。
這時,我也出現過自私自利的想法,一時間竟然改變了初衷:難道真的非要棒打鴛鴦不可?我有沒有辦法促成他們?不用王母娘娘的金簪去劃銀河,而是架起鵲橋讓他們春育長度?對誰也沒有損傷!涉外婚姻比比皆是,更何況中越本是友好之邦。越南有華僑百萬,喬文亞歸國之後,脫下軍裝來作僑民有何不可?當然國內形勢不允,也許喬文亞索性留在越南也未必不是辦法。當然,他將丟掉黨籍、軍籍,&ldo;若為愛情故,兩者皆可拋&rdo;有什麼不可呢?為了男女關係,開除黨籍的也不是絕無僅有啊!……不,不行。我的思路又繞回來:不能感情用事,要堅持原則。
這些交涉,我只好再委託蘇軍醫去完成,他可以把黎文英的信帶回支隊,喬文亞可以幫我翻譯出來。我可以斷定,黎文英給父母的家書中一般不會有什麼隱私,由蘇軍醫帶給我當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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