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花裡胡哨的羅伯特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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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館不是霍金斯家的產業。
普利茅斯是一個由多個地方家族共同管理的小城,16世紀連個領主都沒有。後來的德文郡伯爵還要再等一百年。
所謂的郡守,其實是推選出來的。這些家族在互相聯姻之下還算和睦,把持了普利茅斯的一切。
馬修不知道的是,一百多年後,普利茅斯地方豪強們在後來的英國內戰中,團結一致,抵抗保皇派的圍攻長達四年。
安德魯為馬修安排的結婚物件,家裡是做肥皂生意的。做肥皂的能有什麼前途?
肥皂的生產很簡單,油脂和鹼性物質就行。在英國羊油最後往往就變成了肥皂,草木灰更是遍地都是。這種產業是羊毛產業興起的必然產物。
可惜這個時代的人不怎麼洗澡,所以只是小生意。
與其說是聯姻,不如說是想要可靠的羊油來源,馬修怎麼看都是虧。不但會賤賣羊油還出賣了色相。
於是雄心大志一發,安德魯立刻覺得自己虧了,我這麼牛逼的未來貴族兒子怎麼能娶個小商人的女兒?這婚事頓時不了了之。
很多人面對自己老子,往往不講方法。老子對兒子說什麼也往往另有玄機,尤其是有錢人的家庭。
隨從恭敬的給馬修倒了一杯啤酒,然後放下站在馬修身後。
一個穿的花裡胡哨的人靠了過來:“請問,您就是馬修·霍金斯少爺麼?我應約而來。您可以叫我羅伯特。”
馬修抬頭一看,只見這人頭戴大的誇張的帽子,上面綴滿了羽毛,緊身褲,襪子鮮豔。身上是袖子蓬鬆的襯衫和皮子背心,腰上還有一把短劍。
第一印象就好像撲克牌裡的大王。
馬修奇道:“你當過僱傭兵?”
16世紀只有僱傭兵才會穿成這副“鳥”樣。很多歐洲國家對著裝都是有規定的。僱傭兵卻不在此列。他們是權貴組織的打手。
這些“黃金的僕人”戰績輝煌,甚至在1527年洗劫過羅馬。
羅伯特:“不是你想的那種僱傭兵,我沒有加入那些組織,只是和一些朋友一起闖蕩了幾年。”
原來是冒險者。
由於僱傭兵的拉風造型,很多人都會模仿。是16世紀時尚的引領者。這個時代冒險者更多,他們的成分複雜,主要是輕罪犯,亡命徒,被排除繼承權的貴族子弟,不甘心種地的農民等等。
這個職業上限公爵富豪,下限死於非命屍骨無存,還是挺吸引人的。
這位羅伯特的經歷很豐富啊。
馬修伸出一隻手示意:“請坐……來一杯麼?”身後隨從立刻取出一個玻璃杯放在桌子上。
羅伯特看了一眼這隨從,見只是個憨厚青年,也就不再在意。
他毫不客氣,坐下拿起酒壺就自己倒:“您比我想的要年輕,有點出乎預料……您穿的這是什麼,這帽子又是什麼名堂?”
馬修笑道:“只是氈帽和呢絨外衣。”
羅伯特:“不不不,我好像從未見過這種風格的……氈帽。”
馬修端起玻璃杯:“你不覺的和你的帽子風格差不多麼?只是沒了羽毛。”
羅伯特很快理解了舉杯子的意思,也端起酒杯:“我喜歡你的打扮。”
馬修輕笑一聲,兩人碰了一杯。“叮”的一聲脆響,酒館裡的人都轉頭觀看。羅伯特頓時覺得自己更加牛逼大發了,下定決心也要搞一套玻璃器皿。
馬修的服裝其實也是沒辦法,想要穿的舒服,設計和裁剪很重要。這時代布料就那麼幾種,羊毛氈和呢絨之所以能持續幾百年,正是因為好用,耐用,好穿,耐穿。英國的緯度,相當於黑龍江。即便有一圈海洋升溫,溫度也高不到哪去。
馬修:“你當過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