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5 章 飛蛾撲火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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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夏,陳時嶼頭一次進了趟警局。
起因他已經不記得了,常去的籃球場上發生了口角衝突,很快上升為肢體衝突。兩方人馬打在一起,沒一會兒就被一個報警電話抓到了警局。
報警的是個十三歲左右的小姑娘。
作為見證者,一起坐上了去警局的車。
車上,朋友一個勁兒的道歉:“小嶼,真對不住,平時這邊環境都還挺好的。”
一邊道歉一邊觀察眼前這位大少爺的表情,打人的不知道,但朋友心裡知道,這位來頭不小,是真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天之驕子。
陳時嶼這時候脾氣算不上太好,任誰出門打個籃球被送到警察局之後心情都不會好。
他閉目養神,不想開口說話。
煩的一批。
車不知道開了多久,陳時嶼感覺自己手臂被戳了一下。
心情煩悶的睜開眼想讓人滾,映入眼簾的不是朋友,而是剛才打電話報警的小姑娘。
跟自己年紀差不多大的樣子。
扎著一個簡單的馬尾,鬢邊細碎的長髮被一顆廉價的珍珠髮卡固定住。
少女的臉還沒有長開,帶著一點嬰兒肥,怯生生看著他,指了指他的手臂:“你流血了,需要創口貼嗎?”
陳時嶼內心煩躁不已,開口沒好氣:“四厘米的傷口你用兩厘米的創口貼?”
少女噤了聲,像是被他兇了吧唧的樣子嚇到了。
陳時嶼重新閉上眼,靠在椅背上不想說話,想到回家還得跟文惠解釋自己怎麼跑警局去了,更煩。
手臂再次被戳了一下,陳時嶼真的無語。
他十四歲這個年紀還沒到慕少艾的時候,不管是男女在他眼裡都一視同仁,並不會對女生有什麼憐香惜玉的心情。並且內心還很有一點清高的做派,認為跟女生玩是背叛兄弟的行為,而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陳時嶼家中有個雙門挑高大衣帽間,衣服可以說是多的數不勝數,就更不需要跟女人打交道了。
即便戳他的這個少女,有一副讓人看了就無法忘記的好相貌。
“我可以給你兩個創口貼。”少女很認真的開口,抬眼看他,狐狸眼圓滾滾地:“這樣就能貼住四厘米的傷口了。”
陳時嶼想反駁,但二加二等於四是小學就學過的知識點。
他竟然有點無法反駁她的鬼才邏輯。
片刻後,說話的女生撕開兩個可可愛愛的小狐狸貼紙,貼到了他的手臂上。
十四歲的少年身高已經突破了一米八的大關,自認為已經是一個頂天立地的男人了,看到這兩個創口貼出現在自己身上的時候,淺淺地吸了一口氣,繼續閉目養神。
朋友忍不住找他:“小嶼啊……”
需不需要給傷口消毒一下?
第三次裝逼被打斷的陳時嶼忍無可忍,開口說:“滾!”
朋友馬不停蹄地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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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進警察局調查了事情的起因結果之後,警察對所有人都進行了口頭教育。
現場的大都是高中生,甚至還有初中生混入其中,一人被要求寫了一千字檢討。
陳時嶼就是這個時候才知道世界上還有這種家長。
他出身豪門,但父母卻恩愛,在他成長過程中也鮮少打罵。
警局門口陡然闖入一男一女,直奔剛才報警的少女。
劈頭蓋臉就是一巴掌,原本掛在髮間的珍珠髮卡瞬間被扇落在地上。
爭吵,混亂。
陳時嶼在一片菜市場的鬧劇中看清楚了她的臉。
只是安靜的捂著,似乎早已習慣了長輩的責罵。
尚未抽條的身體細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