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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去一說,倒黴的還不是你我?”
王五聽張三這麼一分析,覺得有道理,就轉回來了,問:“那你說咋辦?”
張三反問:“你說咋辦?”
王五說:“乾脆悄悄的給李四算了。”
張三說:“你呀你,你不想想,這樣以來,他還真以為我倆做則心虛呢。”
王五沒注意了,就讓張三想個辦法,張三想了想說:“這樣吧,乾脆用這錢以我倆的名義請李四的客吧,你看行不?”
王五當然一百個同意,馬上就給李四留了一張便條,說是回來後到某某地方吃飯,今天他王五和張三請客算了。
寫完這條子,王五拿給張三看,張三說:“再加上‘不見不算’這句話吧。”寫完這些,王五滿意的拍拍手,和張三出門了。
這時,李四還沒回來。 。。
一擁而別
他們兩個本來沒有關係的。
那時,他生活在一個名叫安康的小城市,在文化局裡當一名小職員,波瀾不驚的生活著,業餘寫點東西,是叫文學的那種東西,有小說散文什麼的。就因為寫東西,他便在本省本市有了一點小名氣。她呢,在省會編刊物。起初是怎麼聯絡的呢?兩個人都記不起來了。好像是共同的一個熟人做了媒介,向彼此說過對方。她剛好也是搞刊物的,知道他,所以,先是她向他約稿,約稿信是手寫的,字型歪歪扭扭,他隨便的看了一眼,就扔在那兒了。雖然是一家流行雜誌,稿費也開得高,但他也不想答理,主要原因還是他很少寫風花雪月的東西,不合流行刊物的風格,還有就是他看不慣她的字,字如其人嘛,字都歪歪扭扭的,人可能也不過爾爾,他在心裡想當然,然後就心生反感了。
後來,她打來了電話,很好聽的女聲:方老師嗎?我是李媛。
李媛?他猶豫了一下,不知道這個柔得像水的女聲是誰了。他已忘記李媛是誰了。
她本來想逗他一下的,但她彷彿看到了他的尷尬,便只好自報家門。
他“哦”了一聲,不好意思的輕輕的笑了一下。
她還是約稿。
他自然委婉的推辭了。他覺得她找錯了物件,他知道自己寫不好小資情調風花雪月的稿子的。他其實也翻過她寄來的她編的雜誌的,那全是些小資小調的情感類文章。他雖是作家,但情感並不豐富,經歷也不豐富到足以寫出這些文章,也許能編撰出來,但他不會去這樣做。他寫不出來。
不知怎麼想的,在她要掛電話的一瞬間,他說:也許以後有機會給你寫稿。是安慰她嗎?他不知道,也許他是怕她失望?為什麼怕她失望呢?他不知道。
後來,他調進了省城西安,在省作協專職創作。他買了房子,安了家。這之間發生了很多事,他自然也忘了那個叫李媛的女編輯。不過,城市就這麼大,又都乾的與文化沾邊的事兒。他們還是偶然的相遇了,然後就自然而然的來往了。她再也沒有提約稿的事,他自然也沒有提,沒必要了嘛。
但偶然的相遇卻不是在那些文化人聚會的場合,也不是與這有關的地方。而是……而是在電梯裡。很偶然吧。不過一點都不奇怪,這個世界本來就是由許許多多的偶然組成的必然。他倆,回頭看他倆的相遇,沒有刻意過,卻全是偶然的場面。
第一次相遇很有戲劇性,是在電梯裡。時間並不晚,進電梯時,她正好通話結束,掛電話時,她順便看了一下時間,19點多一點。電梯開了,然後平穩地上升著。李媛打量四周,除了自己,電梯裡還有一個陌生的男子,穿著白襯衫、牛仔褲、棕皮鞋,很簡單。她抬頭看了看男子,男子衝她微笑了一下,自然而然的微笑,眼鏡後面的眼神安靜而平淡。
電梯停在了第十六層,陌生男子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