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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這些應該都不是自己最初以及一直堅持的想法。
在他印象中,老爸年輕時曾經特別愛打球,直到跟老媽離婚前,不分春夏秋冬的幾乎每個週末都會帶自己去公園裡打球。大部分時候是老爸本人上場,自己則在場外長椅上坐著。不過隨著父子二人的歲數都越來越大,兒子上場的機會和時間也越來越多。有時候是老爸打完後,指導兒子練習一下運球和投籃;有時候是比賽人數不夠,勉強讓小孩子先湊一湊數。
老爸在魏先洲讀初二時從家裡搬出去了,以前跟老媽吵架後分居也是鬧過幾次的,但這次顯然是無法挽回的一次。再後來,他只有每年春節時才能跟老爸見上一面,那時候父子二人忙著去鄉下的爺爺奶奶家過年,關於籃球的事基本上就只侷限於茶前飯後一起邊看邊聊電視裡直播的 nba 季後賽比賽了。
但老爸充其量是讓他認識了籃球這項運動,畢竟老爸本身不是什麼職業選手,生平裡也全然沒有因為籃球而獲得過什麼至高榮譽,要用「子承父業」來形容實在是過於託大了。
說回來,那是因為小學三年級時,他所在的學校組織了一次籃球比賽,剛好允許三年級以上的學生參加。只不過,主辦方著實沒能想到,這場籃球比賽的粗劣程直接震驚了所有成年人的世界和視界。大致上可以做出如下一般的總結:因為所有參賽球員的技術能力十分有限,能把籃球扔到接近籃筐高度的人都為數不多,更不用說標準投籃、上班、防守和擋拆了,也因此,扮演裁判的體育老師為了能讓比賽順利進行下去,通常是直接忽視掉「帶球走步」和「兩次運球」這些基本違例情況,最終使得這次籃球比賽打出了橄欖球的風範,球在誰手,敵我雙方的球員便一擁而至,場均比分也都鎖定在個位數比個位數,唯一可圈可點的,那就是勝負雙方在賽後都表現出經歷了「世界盃總決賽」一般的興奮和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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