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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的&rdo;
&ldo;這我知道。&rdo;
&ldo;你還是那麼難伺候,那你要聽什麼?&rdo;
&ldo;思路。&rdo;
&ldo;思路?說實話前三起案子發生之後,我一點思路都沒有。如果在這個時候你收手的話,這些案件會變成永遠的懸案。
&ldo;因為前三個案子基本上是如出一轍,一樣的食品,一樣的毒物,一樣的無關緊要的目擊者,一樣的精心選擇的地點和投毒時間,沒有留下破綻。這個時候我沒有任何辦法,只能任憑事態發展。我能做的判斷,比如說,作案人對地點的熟知,對投毒的精確掌控,等等,只能讓我把目標範圍從一億人縮小到五千萬人,說的明白一些,如果不結合後邊的線索,這些推斷什麼用處也沒有。
&ldo;所以在這段對於警察來說毫無希望可言的日子裡,我只能做偵探了。分析作案的動機成了我必須做的功課。殺人,在大多數案件中是目的,但在連環案件中可以是完成目的的手段。在這一系列事件中,這三起案件扮演的是什麼角色呢?是目的還是手段呢?考慮再三,我認為不能把這三件案子作為目的來想。因為這些案件‐‐以門外漢的眼光來看有難度‐‐但如果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優秀的心理素質的話,想讓我們當警察的繳械投降實在不是什麼難事。換句話說,如果這些案子僅僅是源於變態的挑戰警察的心理,那實在是得不到什麼滿足感。而其他同樣變態的動機呢?單純的模仿?仇視這些流浪漢?造成社會恐慌?如果作案人心裡有這些陰暗的特質,那他的內心必然被衝動,敏感,血腥等詞彙佔據,這樣的人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冷靜,殘酷,精確的完成三次克隆一般的完美殺人,更重要的是,決不會選擇毒殺這種最低調的暴力。所以這三次殺人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ldo;在三起命案之後,我能得到的頂多就是這些了。然而關鍵的是,這些手段的目的在於什麼呢?我不知道,也不能根據大家對於作家的仇人的猜測而妄下結論。在其後,我等待著事態的發展,甚至幻想著在必然會發生的第四起案件的偵破中,能不能像書中寫的一樣,洞察出你的破綻。可是這時候,故事完全沒有按照書本說的發生,卻插入了兩個重要的插曲,a君夫婦的先後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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