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小事一樁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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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法印蹙起眉頭,石雲濤與徐國棟說到的情況並不一致,他不知道誰說的是實話了。
“你和他說起給他兒子找工作的事沒有?”趙法印問。
石雲濤道:“他向我提了他兒子工作的事,我說我幫不了,對了,我和他說過讓他去找胡鄉長,胡鄉長在縣裡朋友多,能幫的上忙。”
完全對不上了,趙法印沉吟片刻,不知再問什麼好了,想問石雲濤有沒有在徐國棟家裡收到一萬塊錢,覺得問了也是白問,不如不再惹石雲濤不高興為好。
“好了石鄉長,沒什麼事了,請回吧。”趙法印不想再節外生枝。
石雲濤聽了說:“趙書記,這事你不信可以問問胡鄉長,我從徐國棟家裡回到鄉里的時候正好碰到了胡鄉長,我把這事和他說了。”
事情成了羅生門,徐國棟一個勁地喊冤叫屈說他就是給石雲濤送了一萬塊錢,而石雲濤根本不承認這事,由於徐國棟品行惡劣,其話極不可信,因而只能認定他是在誣陷石雲濤。
石雲濤回去後,把控告信寫好,先聯絡了趙作良,趙作良是柳家明的秘書,趙作良接到他的電話,便向柳家明作了報告。
石雲濤便又去見了柳家明,並且把紀委找他的事講了,柳家明說:“看他們的調查結果吧。”
石雲濤點點頭,此時他還是待罪之身,紀委和檢察院都沒有給他下結論,要等縣紀委給他下結論了。
“雲濤,你對下一步工作有什麼打算?”柳家明突然問了問他這事。
石雲濤心裡一動,回道:“張書記在鄉里比較重視農業工作,而我本身又是學農的,回到鄉里後,我要好好幫他做好農業工作。”
看了他一眼,柳家明說:“雲濤,你的知識面很廣,僅僅在鄉里做農業工作就有些浪費才華了,想不想到縣裡工作?”
石雲濤聞言,沉心說道:“柳書記,我到縣裡幹什麼工作呢?”
柳家明微笑道:“等這件事過去再說吧,先和你說一聲,回去你好考慮一下。”
石雲濤向柳家明道了別,一下樓,恰巧遇到孫中明。
孫中明一看見他,愣了一下,心說他怎麼會在這裡出現?不是被檢察院抓起來了嗎?放出來了?
孫中明略是一想,便打招呼笑道:“雲濤,你還好吧?”
石雲濤再次與孫中明相見,其實印象已經模糊,他與孫中明、張磊和羅彩雲是同一批來到夏城縣的選調生。
孫中明在分配時找了關係,直接被分到了縣委辦,張磊和羅彩雲二人與他一樣,被分到了鄉鎮。
但張磊不到半年就被借調到縣委組織部工作,而羅彩雲則在石雲濤快要提拔為副鄉長的時候,被借調到縣婦聯工作。
他們四個人,論學校學歷,肯定是石雲濤第一,但論分配後的崗位,那一定是孫中明的崗位最好。
他們四人小團體,每一個月聚一次會,都是孫中明張羅,每次吃飯,他都坐在主位上,張磊和羅彩雲兩個沒少拍他的馬屁。
石雲濤雖然沒拍他的馬屁,但至少要認人家這個盟主地位,誰叫人家是在縣委辦工作?而且還是綜合科,誰見了孫中明不高看兩眼?
孫中明雖有點高高在上,但級別並不比其他人高,大家坐在一起,相互吹捧一下,說說笑笑,挺不錯的。
但等到石雲濤一提拔副鄉長,情況發生了變化,孫中明不再主動提出組織聚會了,石雲濤雖在鄉鎮工作,但級別比他高了,副科級,在縣裡頭混個副科級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如果再聚會,是讓他繼續坐主位,還是讓石雲濤坐主位?
張磊和羅彩雲招呼著孫中明去王店鄉看石雲濤,到了之後,石雲濤是東道主,自然要坐主位了。
看到石雲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