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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表述。 我們也沒想那麼多就簽了下來。 前幾個月,新區的福利院也建好了,我們就準備簽了合同,價格變成了三千五百萬元,因為新區的發展受到了市裡的重視,正準備將政府部門搬到新區辦公。 所以雙方也就談不攏,對方給出了兩種方式,一種就是歸還一千萬元過渡安置費用,一種就是買下新區的福利院,因為有意向協議書在那。 選擇第一種需要付相應的違約費用,第二種的話資金又不夠。所以,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上下為難。 “所以現在就是協議書的問題和合同的問題。”陳閒聽完陳院長所說的情況後,得出的結論。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