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千古奇冤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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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鑄查得嶽案冤情,如實稟告秦檜。
秦檜卻說。
“此上意也!”
改命万俟卨主審此案。
万俟卨將王俊的誣告狀等擺在岳飛面前,喝問道。
“國家有何虧負,汝三人卻要反背?”
岳飛回答。
“對天盟誓,吾無負於國家。汝等既掌正法,且不可損陷忠臣。吾到冥府,與汝等面對不休!”
万俟卨又說。
“相公既不反,記得遊天竺日,壁上留題曰,‘寒門何載富貴’乎?”眾人附和:“既出此題,豈不是要反也!”
岳飛悲憤難當。
“吾方知既落秦檜國賊之手,使吾為國忠心,一旦都休!”
便不再抗辯,任憑獄卒拷打。万俟卨等用盡手段,岳飛也寧死不自誣,乃至以絕食抗爭,經嶽雷照顧,才勉強支撐下來。
十一月初七日,宋金“紹興和議”達成:宋向金稱臣,將淮河以北的土地全部劃歸金國,其中包括被岳家軍收復的唐、鄧、商、虢等州,並每年向金貢奉銀絹各二十五萬兩、匹。
和議雖已達成,但岳飛始終未能被釋放。
万俟卨等逼供不成,為了坐實冤獄,又為岳飛羅織搜剔了所謂岳飛父子與王貴、張憲“有異謀”、岳飛曾口出狂言“指斥乘輿”、岳家軍在援淮西時擁兵不進“坐觀勝負”等數條罪名,欲將岳飛一舉定為死罪。
大理寺丞李若樸、何彥猷認為岳飛無罪,與万俟卨竭力爭議,均遭罷官處分。
宗正卿趙士?以全家百口擔保岳飛無罪,也遭万俟卨彈劾而革職並逐出臨安。
文士智浹、布衣劉允升、範澄之等也分別上書為岳飛申冤,但都受到株連,劉允升被下大理寺處死,智浹、範澄之後來都死於流放地。
已賦閒的韓世忠因岳飛入獄之事質問秦檜,秦檜回答。
“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
韓世忠忿然道。
“相公,‘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万俟卨等透過秦檜上報奏狀,提出將岳飛處斬刑,張憲處絞刑,岳雲處徒刑。
宋高宗趙構當日批覆。
岳飛特賜死。
張憲、岳雲並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斬,仍多差兵將防護。
岳飛受“拉脅”之刑,在大理寺獄中被殺害,時年39歲,岳雲和張憲被斬首。
岳飛的供狀上只留下八個絕筆字。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此後,岳飛、張憲的家產都被沒收,家屬被分送廣南、福建路州、軍拘管。
岳飛的死訊傳出,百姓們都為之哭泣,訊息傳到金國,金國大臣們為此酌酒慶賀道。
“和議自此堅矣!”
岳飛被害後,雲璃化身為獄卒將岳飛的遺體背出了杭州城,埋在錢塘門外九曲叢祠旁。
月的這一世裡她鮮少在出手干涉他的人生,到了如今她也是看出了他的一些謀劃。
除此之外,便是此時的雲璃氣息要比之從前虛弱了許多,體內的力量也已是十不存一,她在月的墓前枯坐了七日,也爛醉了七日。
七日後,正當她將已經空了的酒壺掛回了腰間,起身在身前一招手,就牽住了月飄蕩在半空中的魂魄,她便帶著月的魂魄,準備再次前往地府,也是就這時霸天卻是出現在了她的身前,伸手攔住了她的去路,低沉著聲音開口道。
“你不要命了嗎?居然還要為他去闖那地府!”
雲璃沒有理會他的勸阻,轉身便帶著月的魂魄離去了。
那一日,地府劇震不已,青年模樣的哈迪斯,看著眼前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