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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那天晚上,雨很大,前幾天墳裡進了好幾個,我想著雨這麼大,晚上我就不去巡邏了,能有什麼事。
睡到半夜的時候,隱約聽到好像有動靜,我起來披了個塑膠袋就準備出去看一下,有時候會有野狗什麼的,再別把人墳刨了。
我走到裡面後,看到幾個人在挖墳,我喊了一聲,幾人停下手裡的活,一個人幾步走了過來,一把獵槍頂在我頭上,我當時都快嚇尿了,一動沒動,很快他們把棺材刨了出來,撬開後,藉著他們手電筒的光,我看到裡面是一個老太太,他們麻利的把老太太手上的手鐲和戒指擼了下來,撬開嘴巴,把金牙也弄了下來。
然後走了,告訴我不要多嘴,不然殺了我。
他們走後,雨更大了,打雷閃電的,我想著把棺材蓋好,給繼續埋進去,棺材裡面的人都他們被翻了個身,我廢了好大的勁,讓屍體仰面朝上躺好,閃電劃過天際,我看到屍體好像在笑,一瞬間,我頭皮發麻,心都快跳出來了,抬頭看到密密麻麻的墓碑,顧不了那麼多了,我轉身就跑,想著天亮了再來處理。
如果被人看到,我也就到頭了。
然而,天亮了,我拿著鐵鍬過去的時候,看到幾條野狗把屍體拖出棺材,已經啃食的屍體面目全非,屍體嘴角還掛著和昨晚一樣的笑容。
趕走野狗,我實在是不敢下手了,看著地上的碎肉和黑褐色的血液,我胃裡翻江倒海吐了。
這事人家肯定不會放過我,我拿起鐵鍬草草的掩埋了一下,回去收拾了一下我的幾件別人送的破衣服,就離開了那裡,再也沒回去。
他拿起桌上的酒杯,一口丟了下去,咂吧著嘴,拿起一片豬頭肉,咀嚼著說道,都是命而已,沒什麼大不了。
我經常在這裡收一點破爛啥的,這邊看太平間的老頭死了,醫院找一時找不到合適的人,就讓我看,這一看,就是好多年。
我,其實這樣也好,至少你不用到處奔波了,吃飯睡覺不用發愁,你說的對,都是命,要不咱爺倆也不會在這碰到啊。
天不早了,我回去了,改天再來看你,說完告辭看門老頭,我離開了那裡。
回到家後,師姐還沒回來,洗澡收拾了一下,躺床上發呆,回憶著看門老爺子說的那些事,我總會想,
我們到底一輩子要做什麼?什麼是人生價值?到底怎麼樣,才算沒有虛度光陰,不管怎麼折騰,若干年後,也不過都是一撮黃土而已,上下5000年,皇帝就494位,哪一位不是一代人雄,到如今,你又能想起幾位,很多連名字都不知道吧!
胡思亂想著,我睡著了……
最近事太多,難得放鬆下來,一覺睡到自然醒。
樓下阿姨做的抄手,我一個人炫了兩碗。
在我來之前,阿姨伺候師姐一個,後面又多了一個我,師姐和我都屬於那種吃飯沒時間的人,阿姨也樂的清閒。
應該40多歲,人很乾淨,做的飯也好吃,從來不怎麼說話,忙完了就去自己房間,很有分寸。
吃完飯給師姐打了個電話,她那邊很吵,不知道又上哪玩去了。
我又給師父打了個電話,還是沒打通。
突然想起昨晚看門大爺說的旱魃,我去二樓房間開啟電腦查了一下關於旱魃的事……
據《大清律例·賊盜·發冢》的記載,清嘉慶九年(1804年),高密久旱不雨,有人發現年初病故的村民李憲德墳土潮溼,便紛傳李死後變成了旱魃。各村民眾不顧李家阻攔,刨墳開棺,見李的屍體尚未腐爛,更加確信李就是旱魃,不由分說將屍體燒燬。李家將掘墓者告上公堂。此案無成例可循,最後刑部將領頭人仲二以“發冢開棺見屍律”判了個“擬絞監候”罪(相當於現代在的死緩),才將此案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