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老鼠挑釁貓?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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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正義隨口說了這麼一句後,又話音一轉,道,“行了,來幫我把他押到車上關住,順便通知一下油麻地警署的人來押回去吧!”
作為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的,雖然也是差佬,但從本職職責上來講,並不承擔,也沒有審訊犯人的責任及相關的權力。
因此,需要將人移交到附近的警署。
而榮華街屬於油麻地,自然要呼叫油麻地警署的人過來。
“明白!”
張強答應了一句後,便示意身後的兩個小隊成員上前押人。
而他則是拿起內部對講機,連上了警用頻道。
“這裡是西九龍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第九小隊,我是警長張強,編號95678,現在我們在油麻地的榮華街抓到一名小偷,請聯絡油麻地警署來押人!”
隨即!
“明白,我現在立馬聯絡油麻地警署!”
對講機內便傳出來這樣的回答聲。
與此同時!
林正義卻是猛然發現了一件事情。
案子,沒結!
正常來講,當他抓到一件案子的所有罪犯的時候,系統便會開始結案。
但是眼下卻是沒結。
這說明什麼?
說明了,案子還沒有結束,罪犯還有同夥沒有被抓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