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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4月,我在坐了7年牢後,刑滿獲釋,回到庫車縣,也沒有地方可去,只好到我親生父親那裡去。他在今天庫車縣的哈尼喀塔木鄉,我就去那裡務農,接受改造。在監獄的7年時間裡,我學了一些勞動的本領,在建築方面有些手藝。有一天,區裡的黨委書記告訴我,說是區裡準備辦個農具加工廠,需要搞技術的,也要搞管理的,我就被安排到那裡,當了廠長兼技術員。上任後,頭一個任務,就是要把七區的辦公樓翻修重建。書記說:&ldo;庫車縣的法院很漂亮,你就照那個樣子,把我們的辦公樓修起來。&rdo;我拿到樓房的圖紙,找了80多個民工、20多個木匠和鐵匠就幹起來了。那時候,我根本就看不懂圖紙,白天幹活,晚上再鑽研圖紙,學習漢語,壓力真是大啊!不下功夫不行,幹不好不行,無論如何要堅持下去。就這樣,我苦幹了兩年,把樓蓋起來了。全區評比時,35個公社的領導,都向我翹起了大拇指。書記不讓我走了,把我留在哈尼喀塔木鄉,轉為正式國家幹部,做鄉黨委、鄉政府翻譯。從1960年的6月,到1966年的4月,我都在那兒工作,還是比較愉快的。
解放後的日子(2)
1966年4月,&ldo;文化大革命&rdo;開始了。我成了&ldo;反革命分子&rdo;,被免了職,離開生活了9年的七區,調到離庫車縣城近一點的烏恰鎮,在那裡參加生產勞動,當然也是改造。那個罪是受得不輕,牛馬病了,都要讓它休息休息,可我病得都要死了的時候,還被強迫去勞動。那時,我是連牛馬都不如了。1974年,隊裡讓我上山勞動,一去就是半個多月,不許回來。家裡半袋子玉米還沒曬乾,那是父親給我送來的,是我好幾個月的口糧呢!那時候吃飯是個大事。上屋頂曬玉米的時候,我不小心摔了下來,當時就昏了過去。醒來後,手腳都麻木了,不能動,也沒有知覺,還是過路的人把我抬到屋裡。因為傷勢太重,我被送到烏魯木齊,治了一個多月。回來的時候,吊著胳膊,拄著柺杖。就這樣,隊裡還命令我幹活。我用吊著的胳膊扯糞袋子,另一隻手拿鏟子,這樣子去撿糞,每天最少要撿一袋子。一撿就是四年。沒有辦法,也就這樣熬過來了。
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了。報紙上登了鄧小平的講話,一切冤案,一切錯案,都要重新調查,都要平反。我看著報紙,一邊看一邊流淚,我終於熬到頭了!第二年,我52歲的時候,12月份,我找到縣公安局局長。我說,自己這頂&ldo;反革命&rdo;帽子,都戴了23年了。我不是反革命,我要求拿掉帽子。結果,費了很多周折,總算拿到了檔案。帽子去掉了!那天,我的淚水……滿臉都是淚水啊!我這大半輩子,老老實實地生活,沒做什麼壞事,可就是這頂帽子,壓得我喘不過氣來,這個苦,跟誰去說?沒法去說。光是&ldo;文化大革命&rdo;,我在烏恰,被扣上&ldo;反革命分子&rdo;的帽子,遭批鬥、遭嚴管,1966年到1979年,受罪13年。那是39歲到52歲啊,身體也好,精神也好,可以做許多事,成了&ldo;反革命&rdo;,就什麼也做不成了。
1980年起,縣裡恢復了我的幹部職務,安排我到文管所工作,在林基路紀念館的文物保護所擔任翻譯。4年之後的1984年,經過選舉,我擔任了庫車縣政協副主席、政協阿克蘇地區工委委員。1997年,又擔任了自治區的政協委員。
其實,現在我看來,當不當什麼都無所謂了。過去幾十年我一直在要求入黨,曾經找過組織上。我說,自己的條件不夠,可以創造條件嘛。中國共產黨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組織,我怎麼就不能參加。有一次我找到領導,說:&ldo;你們不讓我入黨,是不是不相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