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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家裡也不用她給生活費。
她的工資都是留著自己花的,想買什麼就買什麼,想吃什麼就吃什麼。
用的手機都是諾基亞,花了差不多兩千元買來的。
有時候,林家美特別羨慕子茵的無憂無慮。
哪像她這樣,小小年紀就被生活逼得彎下了腰,花一點錢都要精打細算。
「我是覺得有點可惜,那麼漂亮的鞋子。」
她連一雙幾塊錢的工作鞋都捨不得買。
子茵就可以把幾十塊錢的鞋子說扔就扔,人比人真的是氣死人。
子茵看著腳踝上磨損的面板,微微的痛意傳來,讓她不由得倒吸一口氣。
「你不怕磨損腳的話,就直接拿走。」
「我的腳比你的腳大,不知道能不能穿。」
林家美把腳從被窩裡伸出來試了試鞋,站起來感受了一下鞋子的大小和舒適度。
鞋子有點緊,縮著腳趾穿的話,勉強可以穿。
「合不合穿呀?」
子茵問。
「有點緊。」
「那就別穿了。」
「緊也不怕,你不要我就拿來穿。」
穿這雙鞋子,雖然緊了點。
可是比起穿自己的那雙鞋子的外觀比起來,這雙高跟鞋高階太多了。
因為她現在穿的工作鞋,兩隻鞋頭都已經穿了洞,腳指都從裡面突出來了。
高層小白曾經和她說過幾次,問她為什麼不去買雙新的鞋子,因為一雙工作平底布鞋才幾塊錢。
但是她為了節儉,一直都不捨得去買,總是想著能省點就省點。
哪怕在外人看來,顯得她好寒酸,她也覺得無所謂。
雖然她知道做迎賓員,相當於酒店的門面,衣穿方面其實是很講究的。
但是酒店沒有強烈要求她執行,她也就不了了之。
誰不想買呀!
可是實力不允許,只能將就再將就。
因為顧客看的多數是人的樣貌,加上她穿的是旗袍,旗袍的長度也遮去了大半的鞋子。
也很少會有人,從頭到腳地去打量一個人,穿什麼鞋子的吧!
但是她的困窘,還是落入了有心人的眼裡。
而那個人,就是程爺的至交好友~陳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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