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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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電腦雖然已經開始走進千家萬戶,但大多數人的電腦水平,仍然還停留在開機、關機這個階段。張小明無疑更是小白中的小白,廢物中的汙染物,他甚至連電腦開機都還沒學會……以往偶爾進網咖,裡面的機器都早已經是開啟的,完全不用他去操心。
“OK了,”看著已經很多年沒有見過的win95畫面,李小虎也沒有多少興趣操作一下,讓開位置,向張小明道:“要不要玩一把?”
在電腦城裡裝系統的時候,贈送了好幾款正版遊戲光碟,紅色警戒、魔獸爭霸、星際爭霸,一個都不缺。不過李小虎無論前世今生,都並不怎麼熱衷玩這種單機遊戲,現在又沒有什麼網路遊戲可玩,這臺電腦擺在房間,也就只有當打字機使用。
張小明倒是真有些手癢,大呼小叫的玩了一把魔獸爭霸過癮,才戀戀不捨的回去學校。
整個下午,李小虎照例是睡覺,直到最後一節課結束,才被同桌叫醒。
“虎子,你最近走桃花運了啊?”張小明向教室門口努努嘴,羨慕不已的道:“林月居然又來找你了,難道是你上午寫的情書見效了?”
“都跟你說了,那不是情書,只是歌詞而已,我這麼拉風的帥鍋,泡妞還需要寫情書嗎?”李小虎覺得有些頭疼,這個問題他中午都不知道解釋多少次了,無奈同桌就是執迷不悟,“起開,讓我出去……”
剛走到教室門口,林月就嫣然笑道:“我大哥來了,在校門口等你呢。”
“那我們走吧,”李小虎當然知道林月是為什麼來找他,點點頭道:“其實根本不用那麼麻煩的,叫你大哥隨隨便便送點錢來就好了,這五首歌又沒有註冊版權,哪用籤什麼轉讓合同?你大哥直接拿去唱就是。”
林月就搖了搖頭,認真的道:“這怎麼能行?版權轉讓是很嚴肅的事情,為免以後起糾紛,現在就不能怕麻煩。”
李小虎聳聳肩,不做爭辯,事實上他也想去見見未來的大舅哥。
林軒的相貌倒是沒出乎李小虎的想象,非常英俊,標準的奶油小生,很有潛力成為一個偶像派的小白臉,看來兄妹倆的基因都是優良品種。
林軒不是一個人來的,他身邊還跟著個戴眼鏡的中年男子,簡單介紹了一下,中年男子叫潘傑,是林軒的經紀人。
“李先生,這是歌曲版權轉讓的合同,”因為晚上還有晚自習要上,時間並不充裕,大家也就沒有多廢話,潘傑拿出一疊列印好的合同,遞給李小虎,“你可以先看看,如果有什麼問題,我們再商量修改。”
李小虎當著林月的面,不好對大舅哥太熱情,拿起合同,翻看起來。
“不會吧,一首歌才值三千塊錢?”李小虎翻看到轉讓價格的時候,差點失聲叫出來,心中暗自盤算道:“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放映權、廣播權、攝製權、改編權、翻譯權、彙編權以及其他所有法定著作權權利,這些全都一股腦的轉讓出去,不就等於這首歌以後完全沒哥們兒什麼事了?以後連版稅都沒的收,這何止是賤賣啊,大舅哥啊大舅哥,你可真是不厚道。”
李小虎以前從來沒接觸過娛樂圈,不怎麼清楚裡面的行業規則,但是他前世讀過很多重生類的小說,裡面的豬腳隨便寫幾首歌,都能賺到大把鈔票,可怎麼到他這裡,這智慧財產權就變這麼廉價了呢?
見李小虎臉色不虞,林軒有些忐忑的問道:“合同有什麼問題嗎?”對這五首歌,林軒打心眼兒裡喜歡,知道只要拿下這五首歌,肯定能一炮而紅。都說無欲則剛,現在林軒心中小算盤打的叮噹響,當然也就剛不起來。
有什麼問題?問題大了去了,李小虎有些不爽的斜乜著未來大舅哥。
其實讓李小虎把這幾首歌全送給大舅哥,他也是心甘情願的。可要是大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