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帶領著全村人都富起來才是格局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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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下午5點鐘的時候,張子明終於坐上了返程的火車。 要說周進成的關係還挺硬的,昨天晚上跟人說的,上午就給辦利索了。 給力。 上了火車的張子明準備休息了,因為剛才進站的時候,張子明的造型是這樣的: 前面一個挎包,左手提著一個帆布包,右肩扛著一個大麻袋,當然,身上的圍腰錢袋相當於是隱形的了。 晃晃悠悠的進了站。 這好不容易坐下了,就想著好好休息會。 大麻袋裡裝的不是別的東西,是周進成託關係給買的“的確良”布。 是的,可能後世很多人都不知道什麼是“的確良”吧。 但是,在七八十年代,“的確良”卻是個好東西。 為什麼? 只有一個原因: 那就是耐穿。 在衣食住行都緊缺的年代裡,一件衣服如果能夠耐穿,那是多麼幸福的一件事啊。 坊間有段子,這樣描述“的確良”布: “既經撕又經拽,既經踢又經踹,結實耐用,久穿不壞。” 經濟實惠的“的確良”在那個時候簡直是無敵一樣的存在。 當然,這個經濟實惠,並不是說“的確良”賣的便宜。 而是指:買著貴,用著便宜。 只要身材不走樣,穿個十年八年沒問題。 周進成載著張子明離開水牛城之後,因為要經過火車站,所以就先去拿了車票。 然後就直接去了一家紡織廠,這家紡織廠既有計劃內生產指標,也有額外的計劃外生產庫存的。 這也就是周進成的關係,要是張子明自己找的話,且不說要找個十天半月。 就是找到了,誰會賣給自己呢。 張子明也沒有多要,就是裝了一麻袋,以自己能背動為前提,做人不能太貪婪。 現在坐火車,也沒有託運一說,大家坐火車都是大包小包的提著、扛著、挑著。 至於郵寄,算了吧,一塊布料感覺很輕,可是一麻袋的布料那可是上百斤的重量。 該省省,該花花。 於是張子明就做了一個可以自己鍛鍊身體的決定: 直接扛著。 沒必要花那錢。 再說了自己又不是要做這方面的生意,只是捎帶著而已。 這批“的確良”回去之後主要還是給自己的幾位關係謀福利的: 像自己的二叔二嬸、岳父岳母、弟弟妹妹們、好友張曉勇、楊大江、楊小江等等。 當然還有大隊裡,隊長和書記“一肩挑”的張忠和大叔,自己回去後還有大事要商量呢。 剩下多餘的“的確良”當然會拿出來賣掉,只不過自己是沒有那個精力的,到時候都交給張曉勇或者楊家兄弟來處理。 一切還是以謹慎當先,畢竟政策方面還難以貫徹到鄉村。 80年代初,賣東西還是很謹慎的,往往是以“以物換物”的形式存在著,當然“以錢換物”才是最終目的。 懂得都懂。 ................... 返程的火車可就沒有那麼幸運再碰到一位像嚴勇昌一樣的大學老師了。 今天跟嚴勇昌道別之後,張子明知道,相隔這麼遠,再見一次可就不是那麼容易了。 除非自己再拿著藍寶石出來跑一趟,要不然,真沒有什麼交集了。 這個時候的聯絡方式主要有三種:寫信、電報、電話。 寫信是成本最低的,也是效率最慢的一種方式了。 一張8分錢的郵票可以寄全國各地,當然,如果怕丟的話,可以再加2分錢寄掛號信。 從東魯省到粵東省的話,估計至少得一週時間。 電報相對寫信來說,就要貴一點了,這也導致了那個時候的惜字如金,能少發一個字就少發一個字,只要感覺對方能看懂就行。 比如說: “急事速歸”,意思就是家裡有急事,看到電報後第一時間返回老家來。 在70年代的時候,發電報的價格是,3分錢一個字; 可是到80年代初的時候就上漲了,要7分錢一個字; 到80年代中後期的時候,一個字就漲到一毛多了。 當然,發電報,並不是你的正文內容有四個字就只收四個字的錢。 而是,包括地址、標點符號、收件人姓名等都是要收費的。 一封電報算下來,最少也要二十幾個字,比寫信貴多了,但是確實也快。 近一點的話可能幾個小時,距離偏遠一點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