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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四點半,是樓下那家幼兒園放學的時間。
這個年紀的孩子沒幾個愛上學的,巴不得能不上幼兒園,而他們不會知道,有人多羨慕他們,羨慕他們可以上幼兒園,羨慕他們有父母疼愛,羨慕他們第一要務是快樂。
同樣的年紀,男孩的第一要務,是怎樣今天才能不被打。
疼痛是怎麼都沒辦法習慣的一件事,不管被打多少次,下次還是那麼疼。
只是隨著被打次數的增加,他的承受能力強了許多,不會再一打就哭,後來的他,被打得再慘也沒有流一滴眼淚。
這樣被人當奴隸般使喚虐待的日子,他又過了兩年。
他躥個很快,還沒上小學都已經比好些六年級的學生還要高出許多。
這一年,齊佳萱答應會送男孩去上學,而報名的前一天,她沒有回來。
從那一天,到十天後房東來收租,她都沒有回來。
有人說,她傍上了黎城的一個大款,跟人去了黎城。
男孩知道,這不是謠傳。
他在一個月前聽過她和一個男人打電話時說過:「你要真想我跟你回黎城就拿點誠意出來,我可沒那麼好騙。」
以前,齊佳萱打他的時候,總愛邊打邊罵那個拋棄他們的男人,對他拋妻棄子的行為百般指責,罵得極其難聽。
而現在,她做了和那個人同樣的事,也拋棄了他。
房東讓他報警,他搖搖頭,默默收拾了東西,帶著身上僅剩的幾十塊離開。
他並不想讓警察把齊佳萱找回來,又或者把他送回她身邊,那樣地獄般的日子他過夠了。
他沒有地方可以去,也不知道能去哪裡,只有一件事他能確定,他想離開這裡。
他是可憐,是可悲,但他有他的傲骨,不想被憐憫,也不需要施捨。
他帶的東西很多,衣服、被子、鍋碗瓢盆……能帶的都帶了,沉重的行囊壓彎了他單薄的身軀。
就這樣,他託著這些很沉卻不值錢的家當一路向北,邊走還邊撿廢品,想著能賣點錢,不至於讓自己餓死,脊樑被壓得一彎再彎。
那年,南城很亂,街上到處隨處可見流浪的人,其中有不少未成年。
都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些未成年的孩子裡沒有幾個是心性好的,也許是天生,也許是環境使然,他們會去偷,去搶,成群欺負獨自流浪的人。
一路上,男孩遇到了好幾群這樣的人,東西被他們搶得所剩無幾,身上也被他們打得遍體鱗傷。
他本來不會被打得那麼慘,那些人只想搶他的東西,再戲弄戲弄他,但他不再逆來順受,他把積壓了幾年的怒火通通都發洩了出來,那些人搶他的東西,他能逮到誰就打誰,他們過來一起群毆他也沒法讓他停手,他就像感覺不到疼一樣,不管其他人怎麼打他踹他,他照舊不停揮著拳頭,拳頭揮不了就踹,踹不了就咬,一股子瘋勁兒。
他打人時那股狠勁兒就是在這一年磨出來的。
他也是命大,被人圍著往死裡打了不知道多少回也還活著。
因為身上總帶著傷,他沒有沿街乞討也總會有人把錢塞他身上,送東西給他吃,起初他並不接受,但後來還是敗給了飢餓感。
他開始接受施捨,但從不乞討,也從不求人。
除了被施捨,他更多還是靠撿廢品賣錢養活自己,可撿廢品的人太多,他賺不到幾個錢,挨餓是常事,還經常跟人打架,弄一身的傷。
日子過得比以前還要慘上許多,以前至少不會挨餓受凍,但他仍不願去報警回到從前的生活,就這樣繼續浪流。
他不知道這樣活下去的意義是什麼,只是覺得至少不該就這樣死掉。
後來他唯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