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部分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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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拍桌子,一桌子人除了林師姐都不吃了,看我倆發瘋。
我笑的肚子疼,口中結巴:“你…只有你鮑春曉…到八十歲了還能拄個柺棍…哈哈哈…當小姐。”
春曉也狂笑:“我要當也得拉著你一起,兩個八十歲的小姐夜總會搶著要!”
說完又繼續大笑,猩猩無奈地拍我後背:“好了,別鬧了,快吃飯吧。”所有人都一臉詫然,不明白我倆為何因為小姐也能笑的那麼開心。
因為什麼呢?因為我與春曉是相同的背景,相同的成長環境,我們能聽懂彼此說的隱晦的笑話,我們讀一樣的書,吵一樣的架,共同欣賞古天樂,共同愛聽林肯公園,不僅僅因為我們兩個是好朋友,最重要,她的出現,讓我們倆在這個奇異時空裡都有了找到血親般的感覺,也從此有了孃家。
我們去了薈州度長蜜月,很長,長達兩個多月,猩猩不曉得什麼叫蜜月,我就硬鬧著他帶我出去玩,只好去告了假,皇帝很爽快的就批准了,對待功臣就得這樣褒獎才行,而且這兒又沒火車飛機的,來回光路途就要浪費掉十好幾天,我還嫌給假給短了呢。
葉綿要回去處理事情,春曉是大米蟲加跟屁蟲,又捨不得我又捨不得她老公,待猩猩說要帶我出去玩玩的時候,春曉就開始耍賴打滾了,坐在我屋裡就是不走,不答應不成,其實我並非不想去那裡,只是覺得反正我倆的生活都定下來了,有的是機會相聚,蜜月自然是跟猩猩二人世界的好,去了薈州難免不發生電燈泡爆炸事件。可是天都黑了,人家夫妻二人都要就寢了,她還如吸血蟲般的粘著我,一再保證堅決不妨礙我的蜜月之旅。猩猩終於點頭了,我也只好遂了她的意思。
上次來的太急走的太急,沒有細看過薈州,這次帶著純玩之心再來,覺得春曉總算是幹了件好事,這裡山清水美,地廣人稀,薈州郊外面面有山,處處有水,春曉沒怎麼做燈泡,給我們指了幾處有趣的地方,就放我與猩猩自己去玩了,我們確實玩的開心,薈州城逛了兩天,買了許多小玩意,其實京城也有,不過總是得帶些紀念品回去,才能證明我們來過。郊外幾座山都被我們爬遍了,瀑布清流,珍林稀木,奇峰怪石,雲海日出,玩的樂不思蜀。一邊遊玩一邊讚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在老家時我就不喜歡去逛人造景觀,總覺得雕琢痕跡太重,像工藝品一般,又怎能與大自然的豪放手筆抗衡?
我們沒有落腳在紅楓莊,薈州地界很大,我與猩猩玩到哪裡就歇到哪裡,逛進城就住客棧,在野外就住山腳農屋,猩猩的心情很好,無論看見我做什麼,總是臉帶微笑,滿眼縱容,牽著我的手一刻也不放開,爬山牽著,逛街也牽著,已經完全克服了來自別人異樣的眼光。我們每天都在笑,目光一撞即笑,睡前早起睜眼閉眼吃飯喝水,都是笑,自由自在,相親相愛,這樣的日子真是神仙也不換。
每天晚上躺在猩猩的懷裡,聽著他穩定有力的心跳聲,我就覺得很放心很踏實。我喜歡他面板的清爽味道,像山澗裡奔流的小溪一般真水無香,我喜歡他肌肉的優美線條,刀雕斧琢如畫中山石般堅實美妙,我喜歡他胸膛的溫暖寬厚,躺在那裡就像躺進了大海的懷抱,我最喜歡的,是他的眼睛,濃密長睫毛下的黑色瞳孔如綴著兩顆星星,高興時發光,沮喪時暗淡,動情時閃爍,凝視我時便化做兩顆流星,落入我的心房。
自從初夜之後,猩猩是真的開了竅了, 就如初吻之後的情感爆發,夫妻之事也讓他發現了自己從未體驗過的快樂。熱衷,倒也談不上,但在蜜月裡就真的很蜜,每一個夜晚,我們聽風賞明月,濃情撩春意,整晚纏綿不休。
可是若說稍微有點遺憾的呢,就是他即便情到難抑之時,還是會首先想著我的感受,若我有一絲一毫不情願的表現他都會努力壓制衝動,只用手來回摩挲著我的身體,直到我被他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