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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越棋仍然有很大的嫌疑。畢竟他在兇案現場待了超過半個小時,又處處留下痕跡,兇器上也留有他的指紋,動機上也似乎說得過去。
不妨來假設,假如越棋是兇手,他來到死者家裡,因為債務問題跟死者展開激烈爭吵。也許是任運良無恥的態度極大地激怒了越棋,後者怒氣沖衝去了廚房,拿起菜刀趁死者背對他時,先給他背後一刀,接著再補上幾刀,直到殺死死者。
這個猜想有幾個問題,第一越棋在房間待著的半個小時裡,不論是爭吵還是殺人,難道一直沒有發現死者房門大開?
第二他明顯衝動殺人後,不急著逃跑,反而滿屋子亂竄,除去廚房的腳印是為了拿刀以外。
就算他想從任運良屋裡拿錢,但這被抓住可算是人贓並獲,大機率要老死獄中,還要那麼多錢幹什麼?
第三,他身上並沒有打鬥或受傷的痕跡,警方也沒有找到其他決定性證據。
加上他本人一直喊冤,就算警方以過失殺人罪對他進行起訴,最後法官的判罰,是否定罪還在兩者之間。
再來假設越棋不是兇手,他來到任運良家中,發現死者被殺,先上前檢查了死者情況,慌亂之中,還不忘他的欠款,去房間裡到處翻找企圖挽回損失,這樣似乎更說得通。
不過這個思路也不是沒有問題,越棋聲稱自己不是兇手,來到死者房間確認任運良死亡之後,還很好奇地摸了摸兇器,之後還在屋子裡轉來轉去。
去臥室找貴重物品和錢也就罷了,去廁所和陽臺找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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