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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喻刷了半天熱門微博,心情複雜,但手指誠實,忍不住把每條誇鄭教授的評論都點了個贊,直到看見一條八千多贊的評論。
「你們都想看鄭教授的鏡頭,可我不一樣,我只想和鄭教授睡覺。」
林喻啪一下摔了手機。
熱搜本人在一旁坐著,老半天,終於感覺到身邊熾熱得燙雞蛋的視線。鄭沛陽抬起頭來,睜著無辜的大眼睛問道:「怎麼了?」
林喻不說話,光是盯著他,盯得鄭沛陽心裡都發毛,過了好久,才嘆口氣搖頭,撿回手機把轉發最多的那條微博給鄭沛陽看。
鄭沛陽把螢幕劃下來,好奇問道:「這個博主是誰啊,為什麼這麼多人都在討論他的微博?」
林喻對他的反應心服口服:「你仔細看看!這麼多人有誰是在評論這個博主啊?都是在評論你好不好?!」
鄭沛陽連個自己的帳號都沒有,完全體會不到他在激動什麼:「哦,那他們評論我幹什麼?。」
「呃,」林喻被問住了,「因為…因為你在節目上表現得好,他們喜歡你。」
鄭沛陽更加困惑了:「為什麼要喜歡我?我又不是明星。」
林喻搶回自己手機:「還不都怪你長得這麼好看。」
「……什麼亂七八糟的。」
鄭沛陽不懂他在著什麼急,放下手機繼續回頭看新聞,剩林喻一個人抱著手機吃醋,又停不下來自己刷評論的手。
鄭沛陽的視線雖然在電視上,餘光卻一直觀察身邊那個人。林喻從小就這樣,吃著醋不自知,臉氣鼓鼓得撐起來,咬著下嘴唇,但又不敢發作,腮幫子越來越圓,像個浸水的包子。這讓鄭沛陽忍不住想上去戳戳他的臉,在心裡笑了好一會兒,打算逗一逗他。
——鄭沛陽突然轉過身,盯著林喻說:「可是,我覺得你更好看啊。」
「什麼?」林喻甩了甩自己的包子臉,沒聽清楚。
鄭沛陽認真地盯著他的臉,繼續說:「你這樣子,鼻子好看,眼睛好看,嘴也好看。小時候的臉白白胖胖的好看,現在瘦了一點也好看,我想不出世界上還有比你更好看的人了。
林喻:「……啊?」
鄭沛陽聲音逐漸溫柔:「如果我是上帝,我一定最偏愛你。」
林喻:「……」
有些人看上去五官還維持著平靜,但五臟六腑已經被洶湧而來的蜂蜜水浪潮淹沒了,耳邊無數個巨大的煙花同時炸裂開來,砰,砰,砰。
鄭林林這段彩虹屁放得太突然太直白,把他都給誇懵了。
鄭沛陽越說越靠過來,湊得很近,鼻尖幾乎碰到林喻的臉頰,彷彿在用自己的臉描摹眼前的五官。看了很久,他張開嘴唇:「但我不是上帝,我只能選一個最好看的。所以,上帝告訴我,只能偏愛於你。」
林喻快窒息在他的眼波里了。
誰能告訴他,他們家鄭林林今天學習了什麼殺人於無形百步穿楊一發即中的撩人指南?!
鄭沛陽還嫌殺人殺得不夠徹底,又貼近了林喻的耳朵,輕輕在耳垂上落下一個吻:「所以別人喜不喜歡我不重要,林喻,你喜歡我麼?」
說完,沒等他作反應,鄭沛陽就從沙發上站起來,轉身走向浴室,留林喻一個人靠在沙發墊上猛眨眼——我的媽耶!!!
鄭沛陽合上浴室的門,轉身雙手撐到洗漱臺上,實在忍不住了,笑得聳肩。剛就說這麼幾句打好草稿的話,憋得他好辛苦,差點笑場,還好林喻一如既往地慢半拍。
門外的人消化了好久,頭腦還是暈暈乎乎的。鄭林林這隻平日弓著背瞌睡的壞脾氣貓咪,只有偶爾才會伸出爪子,輕輕撓了一下,就足以讓人心花怒放。
鄭沛陽在裡面無聲地聳著肩膀,聽見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