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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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他應該知道這首歌更適合合唱。音部需要太多,合唱更簡單。如果蘇璉要唱的話不是不可以,就是更困難,對蘇璉的要求也更高,後期製作也更多。如果唱現場的話,還必須要改改調,很麻煩。”
“對我們蘇璉,我們是很有信心的,其他的,這就是你這個大製作人的事情了。”周旻之不負責任對白梓軒的隨意說道,“反正這首歌是專門給蘇璉的,有什麼問題,你就要想辦法解決。畢竟姑娘還小,有些問題想不到也是很正常的。”
“周旻之!”羅生立馬意識到周旻之話中的問題。
白梓軒可不是傻子,他似笑非笑的摩挲著檔案上那個“蘇七”的名字,似乎再問周旻之,又似乎在自言自語:“姓蘇,排七,還是小姑娘,看來這蘇七和蘇璉關係匪淺啊。有意思,很有意思。”
周旻之一說完就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在羅生虎視眈眈的目光中,帶著周耀趕緊開溜。
羅生看著那邊認真聽歌的一群人,知道他們沒有聽到周旻之的話,心中的大石頭總算落下來了一塊。
至於另一個人,羅生看著笑的一臉詭異的白梓軒,只得自認倒黴。他決定,一會兒一看到蘇璉就把這件事告訴他,讓他守好自己的嘴,絕對不能在白梓軒面前提蘇熙的事情。要不然以白梓軒的聰明勁,判定蘇七就是蘇熙,那不是分分鐘的事情。
反正我們不承認蘇七的身份,白梓軒最多就是去調查蘇璉家的事情,猜測一下而已,反正又做不得準。至於以後,那就是以後的事情了,船到江心自然直嘛。
打定主意後安心不少的羅生也帶上了耳機,認真的聽蘇璉唱歌。別說,那初戀描寫,讓羅生好似回到了當年的青蔥歲月,那麼純真,那麼懷念。
本來蘇熙是不準備寫作者的名字的。蘇璉的這張專輯一發布,成績肯定不用擔心,肯定是好的不能再好。一旦好了,那些娛樂公司的人肯定像吸血鬼看到新鮮的血液那樣,知道歌手沒辦法挖,那這些歌的作者,他們肯定會仔細查的。雖然蘇熙不怕他們查,但就擔心他們用她的年紀做文章,搞出什麼抄襲、代筆之類。即使最後證明是假的,但噁心人啊。
可是蘇玟卻不同意蘇熙這樣做。他說如果不署名,大家就知道作者不願意出面公開,如果搞出什麼冒名作者,最後蘇熙還是不得不出來澄清。到時那些人也會對蘇熙的年齡攻訐,一樣是一場風波。那還不如先就署一個筆名,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說。而且,想查蘇熙也要看蘇家和恆星娛樂願不願意。
竹林七賢也同意蘇玟的看法,認為蘇熙必須要署名。而且他還建議蘇熙在其他地方用一樣的筆名,比如說蘇熙以前說過的要寫書,完全可以用同樣的筆名。寫的好了,這個筆名出名的,就是最好的混淆視聽的工具;沒出名也沒關係,娛樂圈的人愛腦補,總有人會亂報道的,到時候一引導輿論,又是不錯的話題。
在給蘇熙出主意的同時,竹林七賢手指紛飛,如蝴蝶穿花一般,很快就幫蘇熙的電腦安裝了最先進的保護。想要入侵這個IP,先去世界各地兜一圈,還能找到回來的路線在說吧。即使回來了,還有竹林七賢設定的各種陷阱等著呢,保證有來無回。
蘇熙覺得他們說的都有理,就直接給署名“蘇七”,和她剛註冊的博文閣的作者號一樣,也間接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兵法有云:虛則實之,實則虛之。讓那群不消停的人費盡腦細胞猜去吧。
趕在2006年的年尾,蘇璉的專輯終於面世,名字就叫“七里香”。很快,裡面的十首歌就登上了各大音樂網站的下載排行榜單,直接佔據前十五名位置,來勢洶洶,讓很多人瞠目結舌。
至於天娛那個要和蘇璉同期發專輯的新人,天娛直接取消了她的專輯發行宣傳計劃。只是象徵性的印製了一千張送給一些大的影像店,以示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