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給“棺材佬”去晦氣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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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東區的一家餐廳中,孫可和喬爾利坐在包間中。
孫可再一次向喬爾利確認:“最後確認一次,你的那個華裔紋身師沒有不良背景。”
喬爾利拍著胸脯說道:“這個人畢業於倫敦藝術大學,這只是他的職業,貝克漢姆的紋身師就是他介紹的。”
孫可點點頭,在英國紋身師是正規職業,甚至很多明星都喜歡把自己認為有意義的東西留在自己身上,這和華國社會的認知還是有很大的差異。
在華國,紋身起源於古代的一種刑罰,觸犯王法的犯人會被在臉上刺字,這叫做黥刑,是一種刑罰。
唐朝末年,藩鎮割據,草頭王為了防止士兵逃跑或者投降,要求每個士兵都要再臉上刺字,這種極強的身份識別性讓士兵只能死戰,在某種程度上增加了軍隊的戰鬥力。
雖然紋身在歷史上出現過岳飛“精忠報告”的千古佳話,但受到“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影響,紋身自古以來被認為是自虐、無知,自甘墮落的代名詞,哪怕到了十年後也不可能得到社會的認可。
在古希臘,紋身最早也是罪犯、戰俘和奴隸的象徵。
哪怕到了近代,很多水兵給自己紋身,也是為了遇到海難,方便從肢體上辨認身份。
到了20世紀後期,紋身在紐約都被認為是導致肝炎的罪魁禍首。
2010年開始,名人逐漸引領紋身潮流,比如說美國歌手蕾哈娜就帶動了一大波熱潮,那些從窮小夥一躍成為球星的NbA球員也喜歡用這種方式表達個性。
這兩年,貝克漢姆被全英格蘭當作罪人時期紋的“生死由命富貴在天”被反覆炒作,以至於很多英格蘭聯賽的球員都在趕時髦。
“瀟灑哥”貝爾巴托夫就在身上紋了“百無禁忌”四個字。
孫可這輩子都不打算紋身,但是他覺得自己有必要幫著喬爾利補救一下胳膊上的紋身。
紋身第一場比賽就自擺烏龍,實在太特麼晦氣。
幾分鐘後,一個穿著文藝的混血華裔走進了包間。
這個華裔年輕人看起來二十多歲,說話的時候還夾雜著嘻哈語調。
最讓孫可覺得哭笑不得的是,這哥們自報家門的時候說自己是Jackie chan。
三個人聊了一下,冒牌Jackie chan一直在吹牛逼,說自己祖上是華國的清代的榜眼,頗有家學淵源。
聽到這裡,孫可就呵呵了,祖上榜眼給人紋“棺材佬”。
聊天期間,冒牌Jackie chan還給孫可這個潛在客戶展示了自己的作品。
看到這裡,孫可算是開了眼界,這哥們的作品裡充斥著類似於“甜酸肉”、“雞骨湯”、“阿呆美”之類的奇葩文字。
看到這裡,孫可算是明白了,這哥們就是個混子。
聽喬爾利說,他胳膊上那三個字花了400英鎊,而孫可現在的週薪才300英鎊,扣掉亂七八糟的稅,到手還不到170英鎊。
這點錢,連吃飯都費勁,原主在經濟上還得依靠父母,但孫可的身體裡住著30歲的靈魂,他可沒臉伸手問便宜老爹要錢。
就算賽季結束能簽上大合同,也還要等兩個月的時間,必須想辦法自食其力。
這個冒牌Jackie chan看起來就是一頭大肥羊,這哥們一身行頭都是名牌,看起來也不缺錢。
正好喬爾利出門接了個電話,孫可淡笑著拿著Jackie chan帶來的圖冊,一一指出對方漢字的意思。
聽到這裡,Jackie chan的臉上突然失去了笑容,義正言辭地說自己的紋身都是正宗的漢字。
看到這哥們還在犟,孫可乾脆攤牌了:“我的家庭是正宗的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