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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處警紀錄。1996年10月20至23日,韓永強在興江市交流學習,23日晚,對方招待,喝過酒後,韓永強醉酒鬧事,強迫飯店老闆娘喝酒,被拒絕後,失手打傷了飯店老闆娘,最後經過調解,賠償了對方三千元。這是當時的審問筆錄。”
顧曉雅此言一出,滿座譁然。原來,被害人,這位市容監察大隊的隊長竟然是這麼一個角色。周進此時心中除了驚歎,還是驚歎,這一證據,真是神來之筆啊。不過公訴方立馬提出了反對意見。
“被害人醉酒後,失手傷人,只是一起孤立的事件,與周進傷人致死案沒有必然的聯絡。”
顧曉雅似乎早就預料到,公訴方會提出這一點,卻也不太在意。她又習慣性捋了捋頭髮,繼續說道:
“如果這是一起孤立性的事情,我也不會拿到法庭上來說。審判長,底下我要向法庭提交的證據,需要播放一段錄相,證明這不是一起孤立事件。請法庭予以批准。”
“同意!”
周曉雅從一個檔案袋裡拿出了一盒錄相帶,遞給身邊的法警。法警交給審判長檢視後,又返還給他,示意開啟庭內的放映裝置。
先是一段彩條,然後就出現了一段影片。周曉雅解說的聲音隨即跟著傳來。
“去年11月7日至10日,也就是本案案發前的一個半月,本案的被害人韓永強在省城參加市容監察培訓班學習。10日晚上,韓永強與同班學習的外市監察隊員一起吃飯喝酒,又喝多了,強迫灌同桌一位女隊員的酒,遭到拒絕後,又發酒瘋,與那位女隊員的男同事產生摩擦,進而大打出手。當時,有人給省城電視臺《生活零距離》欄目報料。這一段就是這個欄目的記者當時拍下的。有韓永強酗酒的狀態,有當事人的訴說,也有目擊者的採訪,還有派出所處警的場面,非常全面。只是,這一節目,因為種種原因沒有在電視臺播出。但是,記者採訪的素材,卻被捱打的女當事人複製了回來,準備打官司用的。後來,經過雙方領導的調解,人家才罷手。”
周進真的想像不出來,這樣的證據,顧曉雅是怎麼找出來的。
其實,事情就是這麼湊巧,正如周如一拳就把人打死了一樣。那天,顧曉雅從市容監察大隊查到了去年11月7日韓永強去省城學習的去向後,就把電話打給了自己在省城的同學,說起這件事。哎,就是這麼巧,那位女監察隊員,竟就是顧曉雅同學的表姐。她表姐當時氣不過,從電視臺把影片複製回來,交給表妹,準備打官司用的,後來,韓永強這邊的領導做工作,韓永強酒醒後,道了歉,又賠了一筆錢,最後才作罷。沒想到的是,她自己沒用上,倒給周進的案子用上了。
“肅靜!肅靜!”
審判長又連敲了兩下法槌。
底下是被告人的陳述。
周進理了理思緒。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法官:在我陳述之前,我首先要向被害人韓永強的父母及家人表示我誠懇的歉意,不知道他們今天來了沒有。由於我的過失和衝動,使他們失去了親人,這種悲痛的感覺,我感同身受,真的對不起!”
周進言及此處,轉身朝觀眾席鞠了一躬。然後歸位面向審判臺。
“在羈押在看守所的這段日子裡,我時常在想,假如時光倒流,再來一次,我還會不會出手?真不好意思,每次答案都是一致的。就是無論如何我都會出手,就是重來一千次,一萬遍,我都會出手。”
“不僅是因為他欺負的是我女朋友,就是他當時那種狀態,騷擾其他任何一位女性,我都會出手製止,更遑論,他欺負的,是我至愛的,願意拿生命去呵護的女人。”
秋語薇聽到周進的這段獨白,心中一暖,淚水再次盈眶。
“我和韓永強先生無仇無怨,因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