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簡家的青睞!疊水的高先生!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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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絕大部分的生意都是在私人空間中談成的。
比如說什麼高爾夫球場、沙龍、百樂門等等。
新界的啤酒廠只是Surprised,簡禮夫過來的主要目的一個是給高要通報第一高樓可以動工的訊息,他希望高要知道這個重要性,可以將這個第一高樓蓋成地標。
另外一個就是公屋。
公屋是個應時代而生的產物,它的存在極大的調和了階級之間的矛盾,並促進了港島經濟的發展!
是的,公屋對於港島經濟發展起了相當大的作用,因為它讓相當一部分市民有了可以居住的地方。
在後世的時候,港島有三分之一的人居住在公屋之中!
“但是沒有窗戶的話…”
簡禮夫沉吟下:“極容易引起一些不必要的心理問題。”
還別說,有時候鬼佬還蠻重視這些。
高要說道:“從私人角度來講,我非常認同你的觀點,甚至巴不得將每個單位都配上獨立的衛生間、窗戶、飲水。”
“但是從可持續性以及市場來講,我只能很遺憾的講,公屋必然要有所犧牲。”
“否則對於資本來講,後面的可持續性會降低。”
這是很殘忍的現狀!
雖然高要還是講的很委婉,不過已經在準備重光後第一場官地拍賣的簡禮夫卻立馬明白過來。
自從取締洋藥後,港府最重要的稅入靠的是拍賣官地以及後續的交易稅。
如果公屋的環境已經條件跟市面上的房屋一樣,那絕大部分的市民都會選擇去租公屋。
到時候還賣什麼地?
而港府如果沒有收入的話,也支援不起對公屋進行相應的配套建設。
高要的這個套路等於是劫富濟貧,讓兩者儘量可以維持一個所謂的平衡。
搞掉任何一方都是不行的。
“你說的對。”
簡禮夫頻頻點頭,他從口袋裡掏出本子開始記錄,
“Mr.高,你繼續。”
高要清楚現在的港府根本沒有興趣來主持什麼公屋建設,他要做的是做一個樣板,從成本、居住等方面告訴港府後來應該怎麼做。
又如何來發揚光大!
“既然是做慈善,就要儘量的讓多方參與。”
高要可沒想過靠自己一個人來解決公屋,他只是做個排頭先鋒,後面的還是要靠社會的力量。
“所以一定要考慮成本。”
簡禮夫深以為然,成本就是一切,他保證道:“親愛的MR.高。”
“我有兩點可以向你保證。”
“第一,鑑於你是公益性事業,你拿地的時候只會是市價的三分之一。”
1946年的時候為了鼓勵私人機構或者團體多建房,港府開始以“私人協約”方式,邀請私人機構或者團體提出非牟利建屋方案。
只要獲港府批准後便可透過優惠地價獲得土地建屋,這個政策除了促使不少建屋合作社的成立外,後來更吸引房協、模範屋宇會、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和經濟屋宇會等機構響應。
高要在準備搞公屋的時候已經讓黃大文查過相關條例,曉得內情,規矩就是規矩,不能因為做公益而就免費,否則會有大波人以公益的名義撲上來。
當下略略點頭,這個可以接受。
“第二…”
簡禮夫忽然問道:“MR.高,租金如何定義?”
高要斬釘截鐵說道:“以他們當月收入的十分之一來算。”
當時就算是石狹尾那邊,基本上成人一天可以賺到2元,一個月也就是60元,兩個成年人的話大概就有100元.
高要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