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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沒什麼,一些喜歡惡意揣摩喜歡攻擊的人說,齊先生是為了查案,才押著聖約翰大學醫學院最有前途的醫學生在做驗屍官。
說他逼迫了你,你因為無權無勢,才不得不屈服。」
白向墨『噗嗤』一聲笑了起來,「這種話也會有人信?」
馮景崇訕訕笑了笑,他其實也有些信了。
「大家對法醫這個職業比較陌生和充滿偏見,所以才會相信這些無稽之談。我今天看到你們相處這麼融洽默契,你很享受解開謎題的過程,才明白外界誤會以後多深。」
白向墨望向齊銘,「我怎麼沒有聽你跟我提起過?」
「這麼愚蠢的事沒有必要在意。」齊銘很是平靜道。
白向墨覺得會有這樣的傳聞,跟自己恐怕也有很大關係。
原身雖然為了打工掙錢,很少參加活動,可還是比白向墨活躍得多。
白向墨一直住在殯儀館裡,除了查案很少出門,難免會有人覺得他是不是被軟禁了,否則怎麼都不見人影。
尤其知道他住所的人,恐怕更容易相信他被控制這一點,畢竟這年頭正常人誰會住在殯儀館裡啊。
「以後有這樣的傳聞,還是告訴我吧,我想要知道。」
白向墨這才發覺自己帶給齊銘多大非議,他對這些言論無所謂,可齊銘是要在外面奔波的人,這些言論會影響他的風評,從而對他的工作交際等有影響。
「你沒有必要在意這些,我也並不在意。」齊銘一看就知道他想些什麼。
白向墨沒說話,就這麼看著他。
齊銘只能嘆氣投降,答應道:「好。」
「你們兩人的關係真好,是難得的知己。」馮景崇感嘆道。
他跟白向墨關係只能說還算不錯,卻遠不到交心的地步。
否則的話,也不可能這麼久都沒有聯絡。
上海就這麼大,若真的想要找一個人,依照他家的實力並不難。
兩人彼此間的默契,和難以形容的氣場讓馮景崇非常地羨慕。
白向墨很快將注意力收回,此時還在工作中,實在不宜聊其他事。
「曲夫人頭上受到重物打擊,目前看形狀為圓柱狀鈍器所傷,比曲高義額頭上的鈍器傷口要小一些,打擊物比會更輕。身上被捅入的數量比曲高義更多,為十三處,刺傷雜亂無章,大多隻是輕傷,只有一處中了要害。
可見在行刺的時候兇手內心慌亂,比殺害曲高義的兇手更加年輕和沒有經驗,心理素質也沒有另一人好。」
齊銘點了點頭:「依照目前的傷口和血跡,殺害曲高義和曲夫人的武器都為錘狀鈍器,一個大錘一個中錘。而刺死他們的銳器,則為匕首。」
「血跡表明兩人都沒有被移動過,這就是第一案發現場。」
白向墨檢視完屍體和血跡,開始一點點檢視地上一片狼藉的腳印。
他終於忍不住爆了粗:「這三個人他孃的都喜歡用血染皮鞋!?」
就算不是警察,普通人看到一灘血跡或者其他汙跡都會下意識繞開,只有孩童才不知道髒。
可這三個警察倒好,一個個就喜歡往血跡裡踩。
白向墨有理由懷疑,他們三個人是不是故意的,是被兇手收買了,特意這樣做來掩蓋自己的足印。
留下來的警察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他被白向墨勒令站在一邊不能動,以免造成更多的腳印。
這麼多腳印一時半會兒也沒法查完,白向墨乾脆也就不急著仔細檢查,只看地上是否明顯有新舊血腳印。
檢視了一圈,都是新鮮的腳印,暫時沒有發現時間相差比較大的鞋印。
「這裡那麼亂,都是兇手翻的嗎?」齊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