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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們現在所擁有的證據,就已經能讓李德志定罪,這個時代很多案件都是這麼判的。
是白向墨堅持必須將所有的證據都送上,他認為司法審判是非常嚴肅的,必須要做到嚴謹公正,不遺漏一絲資訊。
哪怕這裡不需要,白向墨依然堅持。
齊銘沒有制止,可明顯不太認同,這畢竟會增加成本。
沒想到今天李德志就搞出了這麼一出,白向墨的堅持就非常有意義了。
「他欠了一屁股債,如果再還不上,手腳都會被打斷。」
「難怪他會在這個時間動手。」白向墨瞭然,「河水都取樣好了嗎?」
侯三:「都根據你的指示取了,現在都放在實驗室裡。」
「那個女人有訊息了嗎?」
侯三陰惻惻笑著:「只要她還在上海灘,今天就能把她給挖出來。她要是跑了,也甭想逃出我們的手掌心!」
作者有話要說:
1取自於潘自勤主編的《痕跡學》。
【注】:本文中的專業知識解釋部分來自於《痕跡學》《法醫病理學》《法醫人類學》《法醫昆蟲學》《法醫毒理學》《法醫學概論》《法醫探案》《犯罪心理教程》等書籍以及知網、學術網、百度等報刊雜誌新聞論文,還有《法醫密檔》等紀錄片。我一般只抽取關鍵的專業詞彙資訊進行描述,並不會完整展現,只是讓大家大概知道有這麼個理論作為鑑定的依據而已,詳細準確的專業知識還是得看專業書籍。
第17章 登報離婚
白向墨秉承嚴謹的精神,將每一份取樣都進行了對比,最後得出了肯定的答案。
「方美琴是在魚塘裡溺水而死的,她肺部液體的矽藻和魚塘相吻合,與河流各個地方的取樣沒有一處相似之處。李德志殺妻騙保,證據確鑿。」
剛剛趕到實驗室的齊銘並不意外這個結果。
「那個女人我們已經找到了,並且承認和李德志殺害了方美琴,並且佯裝成方美琴落水的事實。」
「這麼快就認了?」白向墨詫異。
殺人可是大罪,一旦承認就算不被槍斃,在牢房裡也極為痛苦。
按理說,怎麼也得掙扎一段時間,直到無法逃過之後才會認罪。
李德志已經欠了一屁股的債,跟他一起殺人的女人不管什麼身份應該都沒有錢為自己贖身。
「那個女人是個□□,為了錢才跟李德志在一起,對付這樣的□□我們有自己的手段。」
審訊不是白向墨所擅長的,也就沒有繼續追問。
「你把她的衣物都拿過來了嗎?她有沒有說那天穿的是哪一件衣服?」
白向墨之前就跟齊銘提過這件事,只要一抓到那個女人,就讓他把她的所有衣服拿過來和之前找到的勾絲進行對比鑑定。
「還有這個必要嗎?我們的證據已經足夠多了。」
那個女人已經認罪,且願意指認李德志;又有矽藻作為直接證據,以及胃裡和十二指腸裡的殘渣等作為證據;之前的目擊者也證實了並沒有看清落水的人是不是方美琴,現在的所有證據都足以將李德志定罪。
「有,給一個人定罪,證據越充足越好。」
白向墨聽前輩說過一些案子,因為警方調查準備不充足或是有遺漏,結果在審判的時候讓罪犯抓住破綻,導致他能多活幾年甚至是逃脫懲罰的案例。
「尤其現在華興保險還被質疑和抨擊,我們擺出足夠的證據,才不會讓人陰謀論,影響華興的聲譽。」
齊銘聽到最後一句話,挑眉看他:「很高興你把自己當成華興的一份子。」
「我現在靠華興吃飯,當然不希望飯碗砸了。」
「你放心吧,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