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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妹妹的病情已發展到相當的程度。白天梶聰一郎外出上班時,我因為擔心常過去瞧瞧。那可真是極其糟糕的狀態。有時忘記自己已吃過飯而接連吃好幾次,有時又相反地什麼也不吃,甚至還有連我都認不出的時候。她曾滿臉認真地問過我她還是不是媽媽。能夠處於正常狀態的時間越來越少,她本人也覺察到白已病情的加劇,從夏天過去之後每次見面她都將想一死了之掛在嘴上。&rdo;
&ldo;也就是說警部,梶聰一郎警部的行為是迫不得已?&rdo;
康子暖昧地點了點頭。
&ldo;妹妹夫婦失去了因病而早逝的獨子。從報紙上得知,之所以發生這樣的事件原來是由於這件事為契機的……對他們的憐憫之情簡直無法言說。&rdo;
植村用目光掃了一下報導,的確是這樣寫著:
七年前,其子俊哉年僅十三歲便因急性骨髓性白血病而死亡。事件發生於本月四日,正好是俊哉忌日的晚上。白天夫婦倆一道去給兒子掃了墓,可啟子遺忘了這件事。隨著病情的加重,她的記憶已經成為分散性的。啟子固執地認為自己忘了兒子的忌日沒去掃墓,精神失控到半狂亂狀態,苦苦地央求梶聰一郎讓自己死掉。說希望自己在還記得俊哉的時候死去,希望自已至少作為俊哉的母親而死去。於是梶聰一郎照被請求的那樣卡住了啟子的脖子將其勒死……
給予的處置應該與通常的殺人有所不同。此狀況符合刑法202條&ldo;參與自殺&rdo;及&ldo;同意殺人&rdo;(受委託而殺人)之條文中的部分,即所謂的委託殺人,一般處以七年以下的徒刑或監禁。植村收回直直地定在空中的視線轉向康子。三十分鐘很快就會過去,綜合了幾個疑點後他冷不防地提了一個直率的問題。
&ldo;康子女士,您是打算給梶警部請一個辯護律師嗎?&rdo;
康子的臉上露出了些許吃驚的表情。
&ldo;啊……我,不過是想與梶聰一郎取得聯絡。&rdo;
說著,康子盯住植村的眼睛。
&ldo;您的意思是說,要取得聯絡如果不請律師則辦不到嗎?&rdo;
&ldo;是的。正如剛才我所說過的一樣,到被起訴為止如果不是被指定的律師誰也見不了。&rdo;
康子眼中的不安褪去了。
&ldo;如果要請律師的話,需要準備多少費用?&rdo;
&ldo;有種值班律師制度,如果只需要見一面的話可以免費。&rdo;
&ldo;只見一面的話……&rdo;
康子自言自語似的說道,稍後揚起了臉。
&ldo;還是想專門為他請一個。&rdo;
這時候,植村已經回憶起了事件的整個面貌。梶聰一郎全面性地承認了自己的犯罪行為。曾經一度鬧得沸沸揚揚的&ldo;空白的兩天時間&rdo;等,最後也被弄清是為了尋找自殺的地方而在本縣內徘徊。也就是說,本案在事實關係上並無爭議,屬於那種在辯護時無須什麼特別的知識及時間的&ldo;事實簡明性事件&rdo;。按報酬標準,費用應該在二十萬日元到五十萬日元之間。聽植村這麼一說,康子睜大了眼睛。
&ldo;五十萬日元……&rdo;
&ldo;當然,是指最高金額。通常是在綜合考慮由處罰來確定的事件的大小、梶警部的社會性立場等因素的情況下來決定的。不用說,還會參照委託人的財力及經濟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