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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這隻大絨布狗,家裡的鑰匙和那一對我們的對戒都交給了方寫憶,請他代轉肖恆,並告訴他我一年之後來取。之後我就坐上了飛機,飛往美國。
因為是好萊塢超大成本的製作,這次電影的拍攝時間跨度整整有十個月,地點也選在世界各地十幾個不同國家的深林與島嶼。我想這時間正好,繁忙的工作可以阻止我胡思亂想,而拍完這部電影,我就回去,回到他身邊。
拍攝的過程比我想像中要艱辛,導演力求完美,明明可以用特效的地方都偏要去抓真實的場景。有一幕我和生生一隻沒栓任何鐵鏈的美洲獅相隔不到三米對望了一分鍾,那一分鍾過得真比一輩子什麼時候都要漫長;在看不到邊際的撒哈拉沙漠裡,只有攝影機跟著我,導演一直不喊卡,直到我幾乎真的快要死在沙漠裡才滿意地叫了停。
不是家的地方,很難入睡,更何況我們劇組因為經常深入無人之境,通常都只是在荒郊野外紮了帳篷。在那些陌生的地方度過的每一個輾轉反側的夜晚,都讓我更為思念曾經在家中他容忍我留的那一盞夜燈,記憶中那昏黃朦朧的光芒,一天比一天滲透入骨髓。
那國際知名的女主演常說我把那個浪子演得太令人心動,她說我看她時眼神裡複雜的溫柔與悲哀,讓她明知道應該愛著男主角,卻會不由自主地想要拉著我的手逃離,甚至於我死去的那一場戲,她哭到歇斯底里,哭到周圍的人都無法勸好,她說她真正愛的人已經死了。
她說我是個天才,她不知道的是,我演得其實就是我自己。是一個人,在漫長的時間裡,賦予了我那樣的眼神。
而那個角色與我本質的不同,就是他的心永遠在漂泊,而我卻知道,我有家。
十個月,三百零三天,七千兩百七十二個小時,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他。
聖誕節的時候,我回到了s城。
下了飛機,機場外面的繁華區華燈霓彩與這節日的馴鹿鈴鐺一起閃爍著。我換回了國內的手機卡,背出了他的號碼,就差去點選撥通。我在想,我是不是不要顯得那麼急切,我才下了十個小時的飛機,樣子挺嚇人的,也許可以先回去睡一覺休整休整,再精神飽滿地去見他。
這十個月風餐露宿,我掉了十幾斤肉,也黑了不少。黑是被撒哈拉的沙漠太陽暴曬弄的,變瘦就更別提了,每天吃飯喝水從來沒個準,十個月起碼有三分之一的時間我都在胃疼,鏡子裡的樣子都快憔悴得不能看了,只有導演高興,因為我最後那頹唐的樣子很適合死在沙漠裡的最後那幕。
打了車穿過市區,今年的冬天似乎還沒有開始下雪,卻寒冷異常,我靜靜看著窗外這闊別大半年的熟悉的城市。人們都說夜晚的時候,身處喧譁之中的孤獨人只會更感覺孤獨,這也許就是酒吧有生意的原因,我現在,有點體會那種感覺了。
&ldo;停車!停車!&rdo;突然我看見車窗外閃過一抹熟悉的身影,已經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扔給驚訝的司機一張整鈔就跳下車去,向我看到他的地方跑,冰涼的空氣關進肺中,腦子霎時有點兒混亂,我跑到路燈邊上,大口喘著氣,環顧四周的熱鬧人群與熙攘街道,沒有……什麼也沒有。
唉,我怎麼變得這麼可笑。就只是一眼看著像就追過來……
然而就在這時,肖恆就正從我面前的店門裡走出來,這麼近我不可能再看錯了,竟然就這麼巧,巧到像是上天的安排。然而我還沒有來及笑出來,就看到一個人正牽著他的右手,如情人一般親密,是那個外國人。他牽著的那個人竟然是路蔚夕。
我就這麼站著,應該在歡歡樂樂的街道上僵硬而顯眼,但是他就是沒看見我,兩人有說有笑就從我面前要走過馬路對面。不是曾經說過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