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頁 (第2/2頁)
祝春亭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賭約,他們看了賭約副本,當場就罵何鴻讓步太多。
葉、高兩人信心喪盡,都認為賭場「沒得做」,「不賺錢,還不如呆在香港的家中」。
葉北海、高海林失望地退出即將正式成立的新公司。以後,澳門賭場發生的事,均與他們無關。對葉、高兩人的「叛變」,何鴻等四人都毫無惋惜挽留之意。
在八九十年代香港富豪榜中,何鴻、霍英東、葉漢、葉德利均榜上有名。而葉北海和高海林,不僅沒在富豪榜上落下名字,媒體也沒有提及他們,他們似乎消失了。
第三部分賭場開張 簽合約好事多磨(4)
我們可以肯定,葉、高兩人退出澳門賭場後,既沒發財,也沒做成大事。想必,葉、高兩人或者他們的後代會後悔。
澳門賭業進向新時代
1962年3月30日,何鴻與新澳督羅必信在里斯本簽訂了承辦澳門博彩業的合約。
《專營合約》的主要條款包括:簽約60天後成立新公司,資本額至少為300萬澳元,其中55的資金要繳存於外國銀行,作為履約的保證金;1962年—1964年,每年要向澳門政府繳納博彩稅3167萬元;在1962年度內,分三次繳納保證金3167萬元;1965年—1969年,每年要增繳稅款30萬元;公司每年利潤,規定10用於澳門的慈善事業,90由公司建議,經澳門政府同意,用於發展澳門經濟、工商事業;公司要興建一間國際水平的博彩娛樂場、三間第一流酒店,繁榮「新口岸」地區;公司要購置水翼船,改善港澳交通;為保障內港暢通,每年浚深水道100萬立方米;專營年限為8年,每5年修訂合約一次。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