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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大塊巖壁,最終以自身後頸被暗啞劍貫穿為代價暫阻去路,這才將兩條滑不溜秋的壁虎給剝離了巖壁。

……

……

殺人如刈麥是個比喻。

就算是收割麥子,也不是單純地揮動鐮刀五百下、一千下。

需將麥子攏成能夠被一刀割斷的一捆夾於臂彎間。

鐮刃環裹於成捆麥子的麥根處。

一手緊抱掰扯,一手逆向劃拉,方可割下這捆麥子。

簡單說來也需攏麥、抱麥、割麥三步。

如此步驟重複五百回、一千回,手會酸、腰會酸、脖子也會酸。

更何況有些麥子麥根生硬,不是兩刀、三刀就能割斷的。

殺人,說起來倒彷彿要比刈麥簡單許多。

或穿心、或割喉、或斬首、或碎腦、或斷脈、或喂毒等等,都只需一步。

同樣一個動作要完成五百次、一千次,聽來比刈麥簡單許多,應不會太累。

問題是,只要那五百人、一千人沒有毛病,不是木頭人、不是麥子、不是死人就不會呆在那等著別人來完成那一步。

所以,殺人並沒有刈麥來得簡單。

除非殺人者是黃青玄、何雷這等對於兵卒而言遠超刈麥者之於麥的非人存在,別說只是一千人,便是三千、五千、上萬人,不到日落即可盡數收割。

冷魅和姜逸塵不是非人存在。

二人便沒想著要殺盡峽谷裡現有的千名瓦剌人,以及個把時辰後也將趕入峽谷的更多瓦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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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的目的僅是要在儘可能短的時間裡、以儘可能少的傷損穿過一線峽谷。

那名瓦剌勇士雖將二人從巖壁上截落,卻也讓那塊巨石軋死三名瓦剌兵卒,並且為後來者增添了個不易逾越的障礙。

一定程度上幫二人實現了截流。

只不過三十餘丈之於十二里相當微不足道。

二人這十二里一線峽谷之路才剛剛開始。

定要用最省力的方式開始快速向前。

姜逸塵反握著暗啞劍劍柄,劍柄朝上,劍鋒在下,就像握著匕首。

暗啞劍不屬於短劍,可長不及三尺,到底還是短了些。

也因此,暗啞劍才便於藏身。

姜逸塵扮成小影混入紅衣教染坊時藏過,第一次扮成瓦剌人在北地探聽情報時藏過,這回再扮成瓦剌人深入瓦剌行刺,所藏自然也是暗啞劍。

從這方面來說,暗啞劍與匕首無異,殺手和刺客總會藏著匕首行刺。

這時候姜逸塵也把暗啞劍當匕首。

只一味求快,匕首的出招收招速度確實要比劍快。

姜逸塵和冷魅傾身疾行。

暗啞劍鋒朝右斜向刺出,便戳穿一人咽喉!

橫收而回,又劃破一人脖頸!

反手朝前捅去,即戳毀一人胸甲、扎入心臟!

往左後側回撩,攔下後方之人追身槍眼,反讓對手破肚!

每次出劍收劍都剛剛好能讓敵手受創見血。

剛剛好能以些許霜雪真氣侵入敵手臟腑,促之生機迅速凋敝。

剛剛好能靠些許陰風功的凶煞之氣沖垮敵手心智,進而摧心毀脈!

十步殺四人。

姜逸塵將力道與真元的把控運用都妙到毫巔、點到為止、無分毫浪費。

姜逸塵有暗啞劍當藏身匕首,冷魅也有兩把匕首可藏靴中。

墨色雙刺和匕首一般長短,使喚起來也當如真匕首般疾而險。

冷魅與姜逸塵並行而出,同一時間內卻比姜逸塵多跑出一步、多殺了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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