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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見了沈懷楠,她卻笑得比誰都諂媚,送了銀子,還給自己攬功勞,「老奴親自稱的,絕不會少。」
沈懷楠:「多謝媽媽。」
然後就讓多晴送客,「下回有空了,再好好招待媽媽,今日實在不得閒。」
劉媽媽趕緊走,「無事,無事,三少爺抬舉老奴了。」
多晴就湊過去扶著劉媽媽,「劉媽媽,你慢點。」
等人走了,他恍恍惚惚回來,沈懷楠正在看書,看了想笑,「你這是怎麼了?」
多晴:「少爺,咱們是不是發了?」
然後喃喃自語,「未曾想到,我多晴也有如此厲害的時候,能讓劉媽媽給我一個好臉色。」
劉媽媽作為昌東伯夫人的心腹,平日裡眼睛都是往天上瞧的,哪裡看得見他們這種人。
此話說得心酸,沈懷楠笑出聲,然後搖搖頭,「多晴啊,咱們以後的日子好著呢。」
多晴哎了一聲,回過神來了,高高興興的去廚房,「小的這就去跟廚房婆子們說明日要的膳食。」
他突然覺得自己的日子有奔頭了。
他走了,沈懷楠便看書,晚間的時候,他看著時辰差不多了,去了主院拜見。
這時候,昌東伯該回來了。
昌東伯今日去了吏部,他從外地回來,就是為了謀個京職。昌東伯自有自己的路子,他跟吏部的主事有點同窗之誼,之前寫信說過這事,也給足了好處,這也是他上輩子的路數。
最後自然也得償所願,在禮部做了個小主事,到他死時,昌東伯還活得很順遂。
這輩子可不能這樣了,沈懷楠搖搖頭,覺得至少不能讓昌東伯過得如此順遂。
他重活一輩子,其他的事活得小心翼翼且艱難,但關於昌東伯這事情,卻一直在籌劃,並且由始至終覺得即便冒險,也該一次解決了他這個後顧之憂。
禮部肯定是不能讓他去了,禮部主事的差事真是清閒又得人幾分尊重,沈懷楠想的是讓他去工部。
工部修河堤等,都是需要監事的。沈懷楠覺得昌東伯就不錯。
這差事本來就好——其實還可以在中間撈點油水,但是隻有沈懷楠知道,昌東伯已經過厭煩了那種風吹日曬的日子,他現在只想回京都安安穩穩的享福。
而監事是需要東奔西走的,今天這裡修河堤,他需要過去,明天那裡防洪,他也需要過去。
昌東伯算不得一個胸有大志的人,不然也不會安心的當個窮苦地方的縣令七年。他去的時候以為從此以後生活應當順遂,剛開始也確實如此,但是後來,他發現自己越來越受不了小縣城裡面那些雞毛狗碎的事情。
那些百姓都沒有被教化過,他們根本聽不懂他說的是什麼話,每次一說話就如同對牛彈琴,讓昌東伯也懷疑過自己是不是真的不會說話。
而且因為是小地方,百姓們說的都是地方上的話,他根本聽不懂。
他開始痛苦了。
好在他最後有了一房美妾,在如此艱難的時候給了他一點安慰,所以對這個女人,他尤為看重。
但他依舊痛苦。所以拼了老命,上上下下打點了七年,這才回到京都。
如果讓他又開始東奔西走,想來也是痛苦的。
而這僅僅是第一步。
昌東伯這個人,本性當然是貪的。之前那麼個窮苦地方,他都要貪一貪,如果成了監事,他能不貪?
沈懷楠是不相信的。
他貪了,那就好說了。但在這之前,他必須要讓京都的人都知道他跟昌東伯雖為父子,卻不是一路人,沒有任何關係。
最好的辦法便是讓昌東伯把自己趕出去。要趕得轟轟烈烈,全京都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