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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抗議,後來他雖然還是打了,但出手比馬林爵士和柏洛斯爵士輕得多。他好歹為她求過情,其他人遇上這種情形,都是絕對服從……當然,獵狗例外。可小喬都叫另外五人打她,從不叫獵狗動手。
亞歷斯爵士有淡褐色的頭髮,臉長得也不難看。今天他的白絲披風用一片金葉扣在肩頭,外衣胸前則用閃亮的金線繡了一棵枝葉繁茂的橡樹,看起來十分瀟灑。“在您看來,今天會由誰勝出呢?”他們一邊手挽著手走下樓梯,珊莎一邊問。
“當然是我。”亞歷斯爵士微笑著回答,“只可惜這種勝利不足掛齒。這只是小場面、小比試,參加者不超過四十人,其中還包括侍從和自由騎手。把毛頭小子打下馬一點也不光彩。”
上次的比武大會可就不一樣了,珊莎心想。那是勞勃國王特別為她父親舉辦的,當時全國各地的達官貴人和英雄武士競相湧至,互相較勁,而君臨全城居民也都到場觀看。她至今仍記得當時的空前盛況:河岸佈滿帳蓬,騎士的盾牌各自懸掛在營帳門口,一長列絲質三角旗隨風飄揚,精鋼刀劍和鍍金馬刺閃著耀眼陽光。比武那幾天,號角長鳴,馬蹄轟隆,入夜之後則是宴席大開,絃歌不輟。那是她一生中最燦爛的日子,如今卻恍如隔世。勞勃·拜拉席恩已不在人間,她的父親則被視作叛國賊,斬首於貝勒大聖堂前的講壇上。現在國內三王各據一方,三叉戟河彼岸戰火熾烈,君臨城中則擠滿了來自各方、走投無路的人,難怪他們只能在有厚厚城牆庇護的紅堡裡為喬佛裡舉辦比武競技。
“你覺得太后會出席嗎?”每次有瑟曦在場約束兒子,珊莎總覺得比較安全。
“恐怕不會,小姐。重臣們正在開會,說是有要緊事。”亞歷斯爵士壓低聲音,“泰溫大人率兵朝赫倫堡前進,不願照太后的命令領軍至此。太后她可是氣壞了。”這時一隊身披紅披風,頭戴獅紋盔的蘭尼斯特衛士從旁經過,他立即噤聲。亞歷斯爵士雖好說閒話,卻知要提防隔牆有耳。
木匠在城堡外庭築起了看臺和競技場,但其規模的確小得可憐,而前來觀賞的人群還只稀稀落落坐了個半滿。觀眾多半是穿著金袍子的都城守備隊或深紅披風的的蘭尼斯特衛士,到場的貴族男女為數極少,只有那幾個還留在宮裡的人:臉色死灰的蓋爾斯·羅斯比伯爵就著一條粉紅絲巾咳個沒完;坦妲伯爵夫人被兩個女兒——文靜但遲鈍的洛麗絲和毒舌的法麗絲——夾在中間;黑面板的賈拉巴·梭爾遭到放逐,原本便無處可去;艾彌珊德小姐還是個小嬰兒,躺坐在乳母膝上。據說她不久便要嫁給太后的某個堂弟,如此蘭尼斯特家族才好接收她的封地。
國王坐在一頂深紅天蓬下的陰影裡,一隻腳隨隨便便地翹在雕花木椅的扶手上。彌賽拉公主和託曼王子坐在他後面,桑鐸·克里岡則站在皇家包廂後方守衛,雙手按著劍柄。他身披御林鐵衛的雪白披風,用鑲珠寶的別針系在寬闊的肩頭。雪白的披風與他棕色的粗布外衣和鑲釘皮背心有些不相稱。“珊莎小姐到。”獵狗一見到她,便簡短地宣佈。他的聲音粗得像是鋸木頭,因為半邊臉和喉嚨都有燒傷,一講話嘴巴就不住扭曲。
彌賽拉公主聽見她的名字,便害羞地對珊莎點了個頭。胖胖的小王子託曼卻熱切地跳了起來,“珊莎,你聽說了嗎?今天我要下場比武喔!”託曼不過八歲,看到他不禁令她想起自己的小弟弟布蘭。他們兩人同年,但布蘭此刻人在臨冬城,半身不遂,幸好性命無恙。
珊莎願意付出任何代價,換取和他重聚的機會。“我為您對手的性命擔心。”她莊重地對託曼說。
“他的對手是稻草人兒。”小喬說罷起身。國王今天身披鍍金戰甲,胸前雕著一頭怒吼雄獅,好似在期望隨時投身戰火。他今天滿十三歲,發育良好,個頭極高,有著蘭尼斯特家族特有的金髮碧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