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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米還在那棵橡樹下,“我投降!”他一見他們便丟開長矛,高舉雙手,大聲呼叫。他手上都是做學徒時染上的綠斑。“我投降!饒命啊!”
拿火炬的人在樹下巡了一圈,“只有你一個?麵包小弟說還有個小女孩。”
“她聽到你們過來就跑了,”羅米道,“你們走路聲音很大。”艾莉亞聽了便想:跑啊,黃鼠狼,跑得越遠越好,跑去藏好,永遠不要回來。
“說!狗孃養的唐德利恩在哪裡?我們招待你一頓熱菜熱飯。”
“誰?”羅米一臉茫然。
“我告訴你了麼,這些他媽的小子跟村裡的婊子一樣啥都不清楚。媽的,浪費時間!”
一個槍兵走到羅米身邊,“小鬼,你腳怎樣啦?”
“傷了。”
“能走路嗎?”他的聲音有幾分關切。
“不能,”羅米說,“你得揹我。”
“揹你?”那人隨手操起長矛,刺穿男孩柔軟的咽喉。羅米連再說投降的機會都沒有,他抖了一下,便不再動靜。那人拔出槍尖,鮮血有如暗紅的噴泉般湧出。“他叫我揹他咧!”他咯咯笑道。
Chapter21 提利昂
他們告誡他要穿暖一點,於是提利昂·蘭尼斯特地穿上厚重的軟墊長褲、羊毛外衣,罩上從明月山脈得來的影子山貓皮披風。那件披風原本是為他兩倍身高的人穿用的,所以他穿起來長得誇張。下馬後,唯一的穿法便是把披風在身上纏個好幾圈,他看起來活像個斑紋毛球。
雖然如此,他還是很高興自己接受了建議。漫長的地窖陰溼黑暗,寒氣徹骨。提魅沒走幾步,稍稍感受寒意,便決定退回上層去。他們位於雷妮絲丘陵地底深處,就在練金術士的公會大廳下方。潮溼的石牆上遍佈硝石,唯一的光源來自火術士哈林小心翼翼地提著的那盞密封的鐵條玻璃油燈。
小心翼翼……一定是為了這些罐子吧。提利昂拿起一個仔細端詳,火紅的圓罐,有如一個陶製的胖柚子。對他的手掌來說稍大,但他知道常人握起來剛好。陶土很薄很脆,所以術士告誡他不要用力,以免捏破。此外,陶土摸起來也很粗糙,摻了石子。哈林告訴他這是有意為之:“表面若是光滑,容易從手中滑落。”
提利昂稍微傾斜罐子,“野火”溶劑緩緩地向瓶口流動。他知道液體應呈渾濁的綠色,但光線太暗,此刻無法確定。“很稠,”他評論道。
“大人,這是因為地底的冷氣,”哈林說。他是個臉色蒼白的人,一雙手又軟又溼,態度極為諂媚。他穿著鑲貂皮邊的黑紅條紋長袍,可毛皮看來有點稀疏,似乎還被蛾啃過。“溫度升高之後,這種物質便會順暢流動,就像燈油。”
“這種物質”,是火術士對野火的稱呼。他們彼此間以“智者”相稱,他們也習慣不斷暗示自己學識廣博,希望別人認為他們是飽學之士,這令提利昂十分不耐。的確,他們的公會曾盛極一時,但在最近幾個世紀,學城的學士已經漸漸取代了各地的練金術士。如今這個古老組織的成員寥寥無幾,也不再偽稱有方子煉化金屬……
……但他們確能製造野火。“聽說,這東西水澆不熄?”
“正是。一旦著火,這種物質便會劇烈燃燒,直至燃盡。而且,它會滲進布料、木材、皮革、甚至鋼鐵,並使它們也著火。”
提利昂想起密爾的紅袍僧索羅斯和他那把火焰劍:塗上薄薄一層的野火,長劍便可燃燒一小時。索羅斯每次比武都要換把新劍。勞勃很喜歡那傢伙,甚至樂於提供新劍給他。“它們為什麼不滲進陶土?”
“噢,怎麼不會?”哈林道,“這下面還有個地窖,是我們專門存放舊罐子的地方。那些都是伊里斯國王在位時留下的東西——把罐子做成水果形狀就是他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