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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了!”
“再見!”
告別了阿木爾,李威在河邊抓了一把石子塞到褲兜裡面。
以他現在的指力雖然沒有測過,但絕對超過千斤,丟石子都能擊穿他人頭顱,不比手槍差絲毫。
當成暗器使用,非常的方便,而且不會有太大的聲響。
一路上風馳電掣,在大街上順手拿起了一件黑色的衣服裹在身上。
在臉上塗畫著迷彩,掩蓋自己真實的面容,這是在部隊裡學來的,在用圍巾遮住下巴臉。
這麼做的目的是不讓熟人認出自己,避免自己的朋友或者認識他的人收到牽連。
可能又要有無辜人士兵被他擊殺,同為士兵的他多多少少都有些讓人難以接受。
這次對付的是人,不再是狂屍心理的負擔有點重。
小鈴鐺的呼救感越來越強,路上遇到好幾個普通狂屍,都沒有動手擊殺搶寶箱,彷彿如神明般旨意,他不由得加快腳步。
不遠處傳來了子彈和炸藥的聲音,還有狂屍的怒吼。
快速的逼近,一路奔跑中尋找防守最薄弱的地方,踩著狂屍的肩膀衝了上去。
手裡摸出的一把個石子甩過去。
城牆上炮火連天,根本不會有人注意到幾個石子。
“唰!”
“啊!我中彈了。”
就命中了兩人,李威頭也沒回,就溜進了內府。
不由一陣懊惱,這丟暗器這一門技術活,一定要好好練習,命中率還是感人。
“剛才是不是有個黑影從中衝了過去。”士兵驚呼!
“有嗎?沒看著!”隊長一臉冷漠。
一步跳過內牆十幾米高圍牆,不管是人或者是狂屍,他們的忠誠已經沒有當初那麼純粹了。
很多士兵家人朋友都住在外城,內城能容納的人口也是有限的,早就已經滿了。
自己還守個什麼!若不是為了自己的小命,誰還願意死守城門。
目睹自己家人就是在內牆門口被狂屍咬死,最難受的是他們自己還要拿槍去面對曾經的親人和朋友。
有些人甚至已經到崩潰的邊緣。
如果守護的家園在眼前破碎,士兵的信仰還能支撐他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