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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1月,民主黨召開第一次大會,發表自由憲章,肯定凱末爾在實現民族獨立和改造社會方面的歷史功績,宣佈致力於民主政治的建設,在1920年民族憲章的基礎上完成凱末爾的未竟事業。會議期間,民主黨主席凱拉勒&iddot;拜亞爾明確提出著名的三項要求,即修改選舉法、總統與執政黨主席職位分離、廢除違背憲法和民主原則的相關法律條款。
1947年7月,伊斯梅特宣佈,承認反對派政黨的合法地位以及反對派政黨與共和人民黨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平等地位,賦予工人自行組織工會的合法權利。伊斯梅特聲稱:&ldo;在一個多黨制的國家裡,總統應該置身於政黨政治之上,應該是一個無黨派的國家元首,並且對於各個政黨都負有同樣的義務。&rdo;[2]隨後,伊斯梅特與來自共和人民黨的內閣政府總理雷傑普&iddot;佩克爾、民主黨主席凱拉勒&iddot;拜亞爾發表聯合宣告,宣佈政黨組織與政府機構的分離。一黨制的政黨制度由此徹底退出土耳其的歷史舞臺。
1946年,共和人民黨政府起草新的五年計劃,沿襲凱末爾時代的原則,繼續實行國家主義的經濟政策,提交大國民議會審議。民主黨議員反對共和人民黨的國家主義政策,要求限制政府對於經濟領域的直接幹預,發展私人經濟,少數民主黨議員甚至將國家主義比作法西斯主義的殘餘。1947年1月,伊斯坦堡商人成立商人聯合會,批評國家主義阻礙經濟進步,支援民主黨的自由主義綱領。1947年9月,雷傑普&iddot;佩克爾辭職,哈桑&iddot;薩卡(hasan saka,1885‐1960年)出任內閣總理。同年11月,共和人民黨政府修改新的五年計劃,強調自由主義的經濟原則,爭取加入國際貨幣基金會和獲得西方的經濟援助,強調發展農業和輕工業以及公路建設,同時拒絕了民主黨關於出售國有企業的要求。
三、1950年大選
1950年2月,迫於民主黨的壓力,共和人民黨主導的大國民議會修改選舉法。同年5月,土耳其舉行新一屆的大國民議會選舉。1950年大國民議會選舉的突出特點在於自由和公平的選舉環境,首次實行選民的直接選舉取代以往的間接選舉,由司法機關取代行政機關監督選舉程式,採用秘密投票和公開計票的原則。在全國總計890萬選民中,795萬選民參加了投票,投票率為89。大選結果是,民主黨獲得424萬張選票,佔選票總數的533,共和人民黨獲得318萬張選票,佔選票總數的397。民主黨贏得了西部發達省份的多數選票,共和人民黨的選票大都來自相對落後的東部省份。根據土耳其的選舉制度,民主黨獲得大國民議會487個席位中的408個席位,共和人民黨獲得大國民議會的69個席位,1948年脫離民主黨而另立門戶的民族黨獲得大國民議會的1個席位,獨立候選人獲得大國民議會的9個席位。在同年秋季舉行的地方選舉中,民主黨再次勝出。
1950年民主黨取代共和人民黨而成為執政黨的根本原因,在於諸多傳統社會階層與新興社會群體的廣泛支援。凱末爾時代,政府致力於工業化的經濟發展戰略,現代化的改革舉措侷限於城市的範圍,城鄉差距明顯,廣大農民遊離於政治舞臺的邊緣地帶,共和人民黨的支持者主要來自凱末爾時代崛起的精英階層。相比之下,民主黨具有廣泛的社會基礎,更多的支持者分佈在廣大的鄉村,儼然是土耳其民眾利益和訴求的象徵。&ldo;農村豪門、農民、新興商業階級和舊宗教階級,這些大概便是1950年支援民主黨的最重要的分子&rdo;。[3]民主化程序的啟動和多黨制的議會選舉,提高了農民的政治地位,吸引農民的支援成為諸多政黨在大選中爭奪選票的重要因素。議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