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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虎一接到電話,聽到說居然有人想要搶他的場子,這不是要他的命麼?
結果坑爹的是,他們這邊居然湊不齊人!倒不是會打籃球的人不夠,而是籃霸隊人不齊!
照規矩,一個場子只能有一支籃霸隊,也就是五個人有資格在這個場子上包場打球。
可這會兒籃霸隊的五個人,只有胖虎一個人在場,臨時找替補可以,但是不許找其他隊伍的人。
好死不死,剛才在場子上打球的五個人裡,就有四個是另外隊伍的人,剩下一個沒轍了才給胖虎打的電話。
要是放在平時其實也沒什麼,規矩是死的可人是活的,旁邊一堆佔不到場子的人呢,怎麼可能湊不齊人?
可土建隊本來就是來蹭場子的,鑽的就是你一下湊不齊人的空子。
哪怕一個星期後場子再被搶回去,那他們也能先爽一個星期了不是?
所以土建隊咬死了不準籃霸隊找別的隊伍借人,湊不齊人沒關係,找外援就只能找他們計算機系非固定隊伍的路人!
最坑的是,這種要求還是符合規則的!
因為霸場也是得有長期霸場的需求,才有資格霸場的。
不然你把場子霸上了卻老是不來打球,那不是佔著茅坑不拉屎麼?
所以了,挑戰是可以隨時發起的,而一旦發起就得立刻應戰,湊不齊人?
不好意思,給你霸場的權利,是因為你對場地的需求高,連人都湊不齊,證明需求不高,那你霸個毛的場?
可這會兒大中午的,那個不喜歡打籃球的傢伙,會頂著大太陽在籃球場上晃?
胖虎沒轍之下,只好給小夫和大雄打了電話,讓他們趕快來充人數。
可剩下一個名額,胖虎打了一圈電話都沒撈到人,不是正好有事就是在學校外面吃飯,一會也趕不回來。
你問胖虎為什麼不給貳壹打電話?
不是瞧不起貳壹,就他那03鵝的戰鬥力,讓他上場了能幹嘛?
以籃球比賽的激烈程度,估計打完了還得送他去醫院!
可情急之下,胖虎一下還真找不到人,好在這時候貳壹正好經過,稀里糊塗的就被一把拽到了場上,死馬當活馬醫的湊齊了五個人。
可這隊伍也忒慘了點!
除了胖虎和他那個打球的朋友之外。
小夫還強一點,偶爾也被胖虎拉來打一場,不說打的多好吧,起碼會打。
而大雄這傢伙比貳壹強點有限,頂多算是個能看懂規則,可以站在旁邊喊666的鹹魚。
貳壹就不說什麼了,小說宅一個的他連遊戲都不怎麼玩,更別說是體育運動了,他連規則都不懂!
抱著籃球站在籃球場上,貳壹一臉的「我是誰?我在那?我在幹什麼?」的懵嗶表情。
他明明只是路過而已,為什麼突然之間連皮球都拍不起來的他會站到場上,跟一幫子筋肉虯結的壯漢打起了籃球來?
就他這172的身高,夠得著籃筐麼?
「小二!沒關係!別緊張!」
「你就站在這!接到球立馬往外傳就行了!」
「只要不傳給對方那五個人,隨便你傳給誰都行!」
胖虎一邊安慰著一臉茫然的貳壹,一邊沖他那個系隊的隊友吼了一聲:「瘦子,跳球!」。
「瘦子」這哥們,也是個一米八幾的大高個,沒胖虎那麼魁梧還瘦巴巴橡根竹竿似的。
但是這哥們的彈跳力十分驚人,所以平時跳球什麼的都由他來負責,同時胖虎和稍微會打的小夫負責進攻。
而大雄和貳壹這兩張基本上可以扔了的牌,則被瘦子帶著負責防守。
說是防守,其實也只不過是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