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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安,我的弟子,你的緋聞女友,紅髮的安,回來了。」
……
安,孤兒,今年……大概十七八歲了吧。
別這麼看著我,她是亞當收養的孤兒,上次見面還是七八年前,巫妖對歲月本來就不敏感,好多年不見,我能夠知道大概的年齡就不錯了。
至於緋聞女友之類的,只是個玩笑而已,當時還是蘿莉的她,看著我們哥兩好抱怨沒有女友互損,居然說看我可憐,長大了要嫁給我,於是,巫妖羅蘭那個還個戀屍癖女友,就淪為了一個總是被反覆提及的笑柄。
「別開玩笑了,交給安??你確定第二天硫磺山城還有剩?」
安是個怎樣的傢伙?大概一句話形容吧,熊孩子!!這世界最熊孩子的熊孩子王!
當年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我正在給我的骨頭上保養油脂,那可是混入了鹽澤蛇牛油的高檔貨,正當我為被擦的發亮的頭蓋骨高興的時候……
「哈,射門!」
一聲帶著童音的大喝,眼前的風景飛退,眼前的視角不斷打轉,那天,我才知道,就算是巫妖,腦袋轉的太快,也會昏眩欲死的……
後來,我的腦袋就飛出了幾英里,無頭的身體,嚇哭了無數的路人,才找到掉進垃圾桶的腦袋……
即使沒有嗅覺,在那個下午,我也被那些垃圾和臭蟲噁心的夠嗆。
事後我才知道,原來當時才六歲的安,正在痴迷與我「發明」的足球運動,當時她最喜歡的,就是跟隨生物的本能,就是看到圓的,不管是垃圾桶還是路上的小貓小狗,然後一聲大喝,一腳踢出去。
而巫妖的頭蓋骨也是圓的,當時擦的反光的腦袋和白球又頗為相似……
我也不是一個小氣的人,也不會和孩子斤斤計較,但貌似,對方卻愛上了那大力抽射的「腳感。」
「那些皮質球是給娘們踢得,力氣一大就散架了。骨頭叔的頭骨滿是魔力的感覺,比那些沒勁的球有趣多了,踢起來特別帶感哦。」
至此,我對熊孩子那天真稚氣的笑容深惡痛絕。
最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她的攻擊毫無徵兆不說,居然好無惡意,而我身上的防護法術,大多以惡意為啟動條件……於是,在我重新編寫了防護魔法之前,那段日子,真是不堪回首呀。
於是,每一次見面之時,就成了一場災難。
在那些日子裡,我往往只聽到那標誌性的招呼「嗨!骨頭叔」,然後眼前的視野飛退,天地旋轉,360度迴旋,然後準確進洞……
我會如此討厭熊孩子,也是自此開始的。
而後,當打擊樂和說唱歌手流行之時,這熊孩子不知道從哪裡聽說,帶著魔力的骨頭,是最好的魔力鼓棒材料,可以附帶嗨翻全場的魔力共振效果……
而最高階的骨類魔力材料,除了龍骨,就是不死生物的終極——巫妖了。
好吧,她的樂隊「骷髏搖滾」的確震撼了這座城市,但若是作為樂器還不是一員,被稱讚肋骨的音色出色,我又怎麼高興的起來。
當她從故事書中聽說了冰雪城堡和凜冬群山後,居然異想天開的搞個個以骨頭為主題的雕塑藝術展。
「我們這裡沒有冰雪,只有硫磺……但大量的硫磺是有毒的,不過,我們也是著名的亡靈之都,用亡靈來做雕塑吧!我的藝術細胞正在熊熊燃燒。」
當這丫頭離開這座城市,到外面去禍害世界的時候,整座城市都陷入了狂歡之中,而最高興的,恐怕,還是城東區被她禍害的夠嗆的亡靈們了。
無頭騎士馬球大賽、骷髏舞王選拔、女妖的「我是歌王」,她對亡靈完全沒有正常人應有的恐懼,整個東城區,被她搞成了一個以死亡為主題的亡者樂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