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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你再想想,季同這兩天真的什麼事都沒有做麼?&rdo;
公關部負責人頭痛地問道。
他起初並不懷疑季同是犯了什麼事,公司名下藝人的行程他們手裡都有一份,知道季同把自己的時間安排的很緊湊,平常不是在拍戲就是在去拍戲的路上,幾乎是不可能做違法的事情的。
但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季同做演員前的經歷他們並不瞭解;除此之外,季同也曾經和安源一起去度假過一陣子,是不是在那段時間裡做錯了什麼事,這也不是不可能的。
&ldo;沒有。&rdo;
安源的聲音透著沉穩,他答得果斷堅定,似乎季同被督察組帶走這件火燒眉毛的事情並不算什麼。
可惜的是,這份沉穩並不能安撫負責人,反而讓他更為煩躁。
&ldo;我勸你好好想想,如果真的有事,不要瞞著,把它說出來,這樣以後也好處理。&rdo;
他的立場已經有些不堅定了,正如網友所說,如果清清白白的,督察組為什麼要不由分說地把他帶走‐‐還一點解釋都沒有,如果是配合調查,那一定會有給公眾的說法出來;這樣一聲不吭的把人帶走了,對外也半點口風沒有,如果不是季同犯事了,還很有可能是很嚴重的事情,何必搞得神神秘秘的。
安源還是堅持他的說法,季同什麼都沒做,他們也處於一種蒙比的狀態。
公關部的負責人氣的最後直接結束通話了通訊。
安源看著黑屏的終端,安靜地坐在警局裡的一張椅子上。
季同在辦公室裡,督察組的人不讓他進去,他申請陪同也被拒絕了。
安源垂下眼睛,看上去是安安分分地坐在外面,垂著頭一言不發,看上去怪喪氣的。實際上,他的眼睛裡金芒閃個不停。
與此同時,辦公室的內部監控動了一下,圓圓的探頭像個小腦袋,頗通人性的轉了一下,對著季同和他對面的審訊官。
季同的待遇還算好,沒有人銬著他,他坐在一張會客椅上而不是審問椅,面前還有一杯水。
審訊官問了他幾個常規問題,季同耐著性子一一作答,在對方低頭記錄時說道:&ldo;我申請律師。&rdo;
審訊官抬頭,似笑非笑地說:&ldo;不用了,你什麼事都沒犯,我們又不會起訴你,申請律師做什麼?&rdo;
季同沒有他想像中的驚慌失措,他答道:&ldo;我要向貴所追究破壞我名譽的過失。&rdo;
還挺牙尖嘴利的。
審訊官點點頭,道:&ldo;你的需求我瞭解了,但暫時沒有辦法滿足。&rdo;
季同蹙眉,審訊官不等他抗議,迅速補充道:&ldo;你現在處於一種特殊狀態,需要24小時完全獨立,在這期限內,你不能和任何人聯絡。&rdo;
季同道:&ldo;你們侵犯了我的人生自由權利。&rdo;
&ldo;這屬於特事特辦,希望您能理解。&rdo;
審訊官敲了敲桌子:&ldo;現在,希望您能如實回答我的問題。首先,恕我直言,您來到第三宇宙,走得似乎不是合法渠道。&rdo;
季同道:&ldo;抱歉,這件事我認為您和藍環摩爾多安聊會更合適。&rdo;
審訊官道:&ldo;怎麼說?&rdo;
季同:&ldo;他非法引渡,我只是被動接受,甚至沒有被通知還有引渡官這一回事。關於他做的的一切我也是事後才知情。&rdo;
&ldo;是麼?&rdo;
審訊官不置可否的說道,在他的資料上又寫了什麼,又問道:&ldo;您知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