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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懶得理他,吃完了就靠在牆壁坐著休息。
我需要體力。
我當然不會一直留在這裡找罪受,一旦有機會,逃跑是必然的。
而這個機會,如今就擺在眼前。
剛才我仔細地觀察了書房周遭的佈局,底下靠著喬木群,離主宅正門有些距離,四周光線昏暗,外牆有幾個裝飾用的石獸首,還有嵌牆小柵欄,裡面種了些顏色鮮艷的花朵。
這些東西之間的距離都不算太遠,我曾經也是會爬樹爬牆的小鬼,到底還有些底子在,如果發揮不失常的話,從窗戶爬下去並不成問題。唯一有些難度的是二樓到一樓,這兩層之間牆面光滑,缺少裝飾,我可以落腳的地方只有旁邊探來的一棵大樹的枝幹。
不過這樣的機會並不可多得,我也沒有其他選擇的餘地。
再待在程家,我想我真的會崩潰掉。
我必須逃。
踩著滑膩的石獸首一點一點下去的時候,腿都有些發軟。我以前倒是玩過攀巖,可那是繫著保險帶,護膝護手頭盔一樣不少。可是現在我只能硬著頭皮,盡力地挪過去,一邊要注意別一腳踩空,一邊還得擔心會不會有夜巡的人員經過,神經繃的很緊。
安全地落到草地上時,我的衣服已經全然被冷汗浸透。然而我不敢多做停留,稍微緩了緩勁,就彎下腰從灌木叢中經過,不知走了多少路,胳膊上,腿上都被割出了交錯的血痕。我才終於找到一個可以翻越的,相對低矮的圍牆。
從別墅區脫身,我幾乎是頭也不敢回地就往前跑。說實在的,我並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就這樣順利地逃了出來。一直跑出很遠很遠,我才停下腳步,手撐在膝頭大口大口喘著氣。
城郊夜晚的風灌入衣衫,汗水涼了下來,反倒顯得有些清爽。
我回頭看了一眼隱匿在遠山夜色中的別墅群,仍然覺得不可置信。我花了好久消化掉自己成功逃逸的事實,接下來就開始思量自己究竟應該去哪裡。
和夏志英合租的公寓是斷然不能回了,另外,我也不能去麻煩梁舒榕。畢竟這件事說來話長,而她又是刨根問底的性子,告訴她只會徒增麻煩而已。
更何況,雖然程維沒有講的很清楚,但我多少聽出了他的意思。他大概是誤會我和梁舒榕串通,想要置他於不利了。如果我這時再去找梁舒榕,讓程維知道了,只怕會將我們一同斬盡殺絕。
想來想去,一路走到山腳下。偏郊有個典當行,我身上也沒有什麼值錢的財物了,唯一可以當換的是那枚用戒指熔鑄的耳釘。
我在店門口站了一會兒,終於在打烊前走了進去。
這是程維給我的最後一件禮物,我依舊清晰地記得當初他給我戴上戒指時的心情。
那時候的我,哪裡想的到自己最後,竟然需要用它來試圖離開他。
這真是莫大的諷刺。
耳釘換了錢,說薄不薄,說厚不厚的一疊。我拿在手裡,好像這便是我們這些年感情的重量,當它作為戒指或是耳釘的時候,我把它看得那麼重要,因為我心裡還隱約抱有些可笑的奢望。
可是真的連生活都過不下去的時候,說要放下,也就真的放下了。
人如果不學會現實,是活不下去的。
回到市區,我找了家快捷酒店暫住下。洗完澡正準備上床睡覺,突然聽到有人敲門。我愣了一下,問道:&ldo;誰啊?&rdo;
&ldo;酒店服務員。&rdo;
我雖然有些納悶,但這家酒店是全國連鎖的正規企業,也就沒有多想。走過去將門開啟。
撞上眉心的,是黑洞洞的槍口。
程維管家的那張臉陰沉著,惻惻開口:&ldo;麻煩祝先生跟我回去一趟了,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