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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判決
老皇叔抬起頭來,向三個主審官道:&ldo;袁煥和沈明玉帶頭在酒樓裡聚眾鬥毆,雙方各有損傷,沈明玉打人在前,袁煥傷人在後。&rdo;
三位主審官都是精通律法之人,老皇叔給這個事定了性,那剩下的都不難判決。常勝驕搶先道:&ldo;雖然袁煥是後動手,但其程度遠超正當防衛,皇叔已經說了,這已經是聚眾鬥毆了。沈明玉和袁煥二人,身為帶頭之人,罪加一等,其餘等人為協同之罪。吾皇慈悲,鬥毆之罪只判勞役,無須服刑,鑑於此事影響不大,從者勞役60天,領頭者勞役90天,沈明玉已然重傷,按律可押後執行或者從輕發落,傷重有疾者可以罰代役,此外兩位領頭者還需支付對方的醫藥費用。&rdo;常通判一看皇叔定性為聚眾鬥毆而不是防衛過當就知這是要各打五十大板,息事寧人,便睜眼說瞎話,說此事影響不大,輕判了事,能把袁煥抓去服勞役也算一個小小的勝利,雖然也判了沈明玉勞役,但他不去大家也睜隻眼閉隻眼,對府尹大人也算有了交代。
歐陽思成不甘落後,等常勝驕一說完,他立馬介面:&ldo;常通判判罰有理,但是你忘了袁煥等人乃是軍籍,是由我軍法處處置的。按軍法,士卒鬥毆,無論和誰,無論何地,無論是由,參與者仗三十,其餘罪等同民律,由軍法處在軍中代罰。袁煥等人,按律應服勞役,但他們是軍人,應在軍中服苦役。&rdo;
常通判與歐陽司馬就應服勞役還是苦役展開了激烈辯論,其實勞役苦役差別不大,一個是地方官方徵發,一個是由軍隊徵發,應該說苦役更累一點。但由於明德皇帝出了個可以交錢抵役的規定,現在有點錢的人都交錢了事,不會親自去服役,而官府有了錢,還愁沒人來做事嗎。常、歐陽二人的爭辯就在於一旦是由西原府來處置袁煥等人,那肯定是不會收錢的,沈天重是要丟袁沐公的臉,罰他兒子去當苦力。袁大帥的臉就是西北軍的臉啊,歐陽思成自然要維護這個臉面。
就在這時,一直沒有出聲的李東升開口了,&ldo;我說二位,好像袁煥毆打西原府公人和城防軍士兵的事還沒了結吧,還請一塊算算。&rdo;袁沐公心裡咯噔一下,這是咬人的狗不叫,會叫的狗不要人啊,這李東升,張嘴就要傷人啊,他不禁對李東升高看了一眼。
緊跟著一直不太出聲的李東來也開口道:&ldo;公然拒捕,罪加一等,攻擊巡查,行同作亂。&rdo;
雖然李東來帽子扣得大,不過歐陽思成不怕他:&ldo;李總長說的好,不過西北軍士兵犯罪,應由我來拘拿定罪,好像不歸李總長和陳捕頭管吧。你們未通報於我,擅自拘捕我西北軍士兵,這依的是哪條律法。還有,我記得袁白將在沈明玉攻擊他之前,好像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他們這算不算是攻擊軍隊,也形同作亂啊。&rdo;
頓時兩方口水變成了三方混戰,西原府衙外圍觀的百姓看得是有滋有味。其實這個事情,比的不是律法,而是實力,沈天重和李東升實力沒有袁沐公強,只好打打嘴仗,企望依靠律法來挫挫袁沐公的銳氣,而且要不是請出了老皇叔,他們連打嘴仗的資格都沒有。
老皇叔看三位判官你來我往,針鋒相對,吵得不可開交,猛得站起身來,大聲都:&ldo;住口,你們都是朝廷高官,如此潑婦罵街,成何體統。&rdo;老皇叔鬚髮皆張,不怒自威,這幾聲喊話如雷貫耳,彷彿當初那個叱吒西北的西陵王又回來了。
大家看皇叔發怒了,都噤聲不敢說話。榮仲欽走向府衙中間,沉聲道:&ldo;誰傷了別人,誰就給別人賠湯藥費;參與了鬥毆的,自去該去的地方領罰服役,這事就此了結,不再追究。&rdo;說話大步流星走向府外。
袁沐公看西陵王已經把事情了結